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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2024-06-26 来源:星星旅游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目录第一部分“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一“一通三防”组织机构管理制度1二“一通三防”例会管理制度1三“一通三防”巡查制度2四瓦斯检查制度2五防灭火管理制度3六防煤尘管理制度4七风机管理制度5八光学瓦斯测定器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5九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6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7十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汇报制度8十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制度8十三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校验管理制度9十四瓦斯防治管理制度9十五瓦斯区域奖惩制度9第二部分“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3一厂长13二厂总工程师13三机电副厂长14四安全生产副厂长15五安监站站长15六生产调度科科长16七机电工程管理科科长16八保卫科科长17九车间(瓦斯区域)主任18十车间(瓦斯区域)书记18十一车间(瓦斯区域)副主任19十二车间(瓦斯区域)技术员19十三车间(瓦斯区域)班长20十四维护检修工21十五监测员21十六瓦斯检查员21第三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23一瓦斯检查员23二监测员23三维护检修工23四甲烷传感器标校工24第四部分技术操作规程25一瓦斯检查员25二监测员26三维护检修工27四甲烷传感器标校工28第五部分瓦斯区域管理实施细则30一瓦斯区域划分30二传感器安装地点30三浓度规定30四检测仪器31五检测人员31六检测标准32七一般检修规定33八施焊规定33九施焊措施33表136“一通三防”组织管理机构图36表237瓦斯监控系统分布表37第一部分“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一“一通三防”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第一条我厂成立专门的“一通三防”组织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对全厂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第二条“一通三防”领导组由厂长担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常务副组长,安全生产、机电副厂长担任副组长,安监站站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相关职能科室与相关车间担任成员,具体“一通三防”组织管理机构图见表1。

第三条“一通三防”领导组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成员必须听从组长的调度,对组长负责。

第四条各成员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保证安全生产。二“一通三防”例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我厂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一般与厂长安全办公会或安全例会合并召开),例会由总工程师负责主持。

第二条凡参加“一通三防”例会人员必须按时参会。

第三条凡参加“一通三防”例会人员不能无故不到,有事要提前请假,并写请假条。

第四条凡参加例会人员必须准备好例会记录本,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厂领导、“一通三防”组织管理机构成员、综合办相关人员必须参加“一通三防”例会。

第六条在会议召开后,参加例会人员不准在会场喧哗、吵闹、抽烟等,扰乱会场秩序。

第七条在会议上凡不遵守会场秩序、不认真领会会议精神者,将根据我厂相关制度进行处罚。三“一通三防”巡查制度

第一条按规定每旬进行“一通三防”大检查(一般与安全质量标准化或隐患大检查合并进行),由安监站组织有关人员,对瓦斯区域进行彻底检查,对存在问题,以四定表的形式,下发到科室(车间),限期整改。

第二条车间值班领导每天对所辖区域“一通三防”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对蓄意破坏通风设施的人员,必须严肃处理。

第三条瓦检员每班必须对各自区域进行“一通三防”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集控室与部门值班领导。

第四条班组长是“一通三防”的具体执行者、实施者,安排工作必须安排“一通三防”工作,彻底杜绝事故的发生隐患。

第五条厂主、副值班下现场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随时检查瓦斯情况,特别是死角地点,更应特别检查。四瓦斯检查制度

第一条所有瓦斯区域每班每3h检查一次;瓦斯区域动火检修时每0.5h对动火区域20m范围内至少检查一次。

第二条瓦检员按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进行检查,要求每次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min,不得漏过一个地点。

第三条检查的内容是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瓦斯的浓度、监测、通风、防(除)尘、风管设施运行状况和完好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集控室和部门值班领导,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条瓦检员把每次的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在瓦X记录本与瓦X检测牌板上,做到“双对口”。当瓦X浓度超过有关规定时,立即汇报集控室和部门值班领导,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五条规定瓦X员在现场交接班的地点:

1、所有瓦X区域瓦检员必须在岗位现场交接班,真正做到“他不来,我不走”,“交不清,我不走”,并且双方都签字,严禁脱岗、漏岗。

2、上一班发现或遗留的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由下一班人员着手处理,接班人员接班后必须对自已所管辖区域内的瓦X、通风设施、安全监测、消防设施等逐一检查,各班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留于形式。

第六条因瓦X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X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

第七条临时动火施工区域,按规定审批后,现场作业区域要设置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八条瓦X区域环境瓦X浓度达到0.2%且未达到0.4或仓内瓦X浓度达到0.8%且未达到1.2%时,瓦检员要及时报告集控室和部门值班领导,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第九条瓦斯区域环境瓦斯浓度达到0.4或仓内瓦斯浓度达到1.2%时,瓦检员要及时报告集控室和部门值班领导并采取措施;集控室要立即报告厂主、副值班,厂主、副值班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到现场,采取紧急安全措施并组织分析事故原因及相关调查情况。

第十条凡厂、部门值班人员到瓦斯区域检查时,要对瓦斯检查情况作为一项检查内容,发现隐患必须帮助瓦检员处理完隐患或提出处理意见,报集控室后,才准离开现场。五防灭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瓦斯区域职工要认真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有关的防灭火规定、命令、通知等。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厂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第三条瓦斯区域职工必须熟悉灭火器、消防栓的使用,并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消防设施存放地点。

第四条瓦斯区域所设置的所有灭火器,保卫科定期组织检查,所属管辖部门及时更换,确保灭火器的正常使用。

第五条所属部门每班对区域内消防器材检查一次,发现存储的材料、工具损坏、丢失应及时补齐。

第六条瓦斯区域不准存放汽油、煤油等危险品,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必须放在有盖的铁桶内,不得乱扔乱放。

第七条瓦斯区域不得从事电氧焊,如确因工作需要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厂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同时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严格遵守选煤厂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任何人发现瓦斯区域火灾时,应立即采取一切有效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集控室。六防煤尘管理制度

第一条瓦斯区域职工要认真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有关的防煤尘规定、命令、通知等。

第二条防煤尘洒水设施不得挪作它用,特殊情况必须经厂总工程师批准,并限期恢复。

第三条洗水净化车间每天必须保证贮水量不得小于连续2h的用水量,防煤尘用水系统保证水的清洁。防煤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和沉积粉尘的地点,管路直径的选择,必须满足各地点的防尘用水需要。

第四条主要皮带走廊至少每周冲洗(洒)一次,对易积聚煤尘的地点随时冲洗(洒)清扫,所有地点不得有干燥浮煤和煤尘堆积。

第五条防煤尘风机必须设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停开。并定期维护、检修,保证正常运行。

第六条测尘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培训取得上岗证者,方可上岗。

第七条洗水净化车间按选煤厂安全规程定期对煤尘进行检测,做好详细记录并报职业安全健康科备案。

第八条职业安全健康科定期对煤尘检测数据在厂职业安全健康公示栏进行公布。七风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风机必须保证完好,生产运转中要定时检查,做好记录,如有声音异常等异常现象,岗位司机必须立即向集控室、部门值班领导汇报。

第二条启动、关闭风机房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三条风机启动必须由精通业务、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且责任心强的人员操作。

第四条风机必须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和维护,不得带病运转。第五条各部门值班人员对风机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六条新安装的风机投入使用必须进行试运转工作。八光学瓦斯测定器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第一条瓦斯区域各生产作业现场配备一台光学瓦斯测定器,供岗位瓦检员检测瓦斯浓度使用。

第二条光学瓦斯测定器由岗位瓦检员负责维护、保养,交接班要现场进行完好确认。

第三条光学瓦斯测定器出现问题后(不能及时处理的)交安监站处理,岗位瓦检员除简单的更换药品、胶皮管、电池、灯泡外,不允许进行其它维修,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修理。

第四条该仪器是光学精密仪器,使用时必须注意维护,避免仪器受到较大震动或冲击,以防止内部零件发生变位,若发现故意损坏要给予经济处罚。

第五条该仪器要注意防潮,注意清洁,防止外界杂物、灰尘等由气路缝隙进入仪器。若仪器发现故障必须停止使用。

第六条光学瓦斯测定器须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检定合格后,在检定周期内使用。XXX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选煤厂必须建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成立相关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人员负责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及维护保养工作。

第二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第三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施要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调试合格方可使用。

第四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各项功能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规定。

第五条根据上级文件的规定,安装各类型传感器等,要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

第六条凡安设瓦斯监测监控的地点,必须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中相互对应。

第七条水电暖车间负责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调试和维护工作。

第八条生产调度科负责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监控工作。

第九条瓦斯区域所辖部门负责瓦斯监测监控的现场属地管理。

第十条与系统关联的电器设备电缆及线均由机电工程管理科牵头负责,水电暖车间负责落实。

第十一条甲烷传感器要定期标校(每隔7d进行一次),指标应符合规定,标校完后,必须认真填写标校记录。

第十二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如甲烷传感器与光学瓦斯测定器数据超出限差时,应及时汇报集控室和部门值班领导。

第十四条所属瓦检员在使用光学瓦斯测定器检测瓦斯时要将甲烷传感器数据同时记录在瓦斯记录本和瓦斯记录牌板上。

第十五条凡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相关的电器设备需要停止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厂总工程师批准,在瓦检员配合下进行检修工作。

第十六条监测中心必须保持24h连续运转,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及时打印监测班报表,并送生产调度科长,安全生产副厂长,总工工程师,厂长审核。

第十七条监测中心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终端机屏显示的各种信息,遇到报警情况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岗位司机、部门值班领导,并及时汇报厂主、副值班。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第一条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持证上岗。

第二条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三条值班人员必须禁止非机房人员进入机房,对于前来参观的人员,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四条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设置和属性,操作过程中禁止添加、拷贝、删除和卸载任何文件。

第五条值班人员不准随意使用回收站回收程序,以防有用文件回收。

第六条严禁值班人员自带光盘和U盘上机运行操作。

第七条严禁值班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游戏娱乐操作,确保系统软件不遭破坏。

第八条值班人员有权阻止任何人在主机上操作,并保持机房设备的整洁,卫生。

第九条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相关记录。十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汇报制度

第一条当瓦斯超限时,值班人员要立即通知岗位司机、部门值班领导,并及时汇报厂主、副值班。所辖部门、岗位司机要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

第二条当监控设备出现问题,值班人员要立即通知水电暖车间值班领导进行处理。

第三条岗位司机发现现场瓦斯监测监控设备发生故障后,要及时汇报集控室和部门值班领导;集控室根据汇报内容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必要时可直接汇报厂主、副值班。十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第一条水电暖车间对瓦斯监测系统的运行全面负责。

第二条水电暖车间维护人员负责正常的设备维修及故障处理。

第三条水电暖车间维护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要对出现的故障及时处理。

第四条任何人不得破坏监控设备,如发现严肃处理。

第五条维护人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擅自脱岗,离岗。十三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校验管理制度

第一条校验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进行操作。

第二条校验人员必须本着严谨认真的态度,做到校验准确,及时,可靠。

第三条校验人员要保证工作质量。

第四条及时做出备件计划,做到数量充足。

第五条定期对甲烷传感器进行校验,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定,做好校验记录,7d一周期。

第六条对校验不合格仪器,列出清单,报领导批准报废。十四瓦斯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条选煤厂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测定。

第二条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和“一通三防”巡查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记录。

第三条选煤厂必须从生产管理、作业现场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

第四条瓦斯区域环境和仓内瓦斯的允许浓度及超限处理措施必须符合选煤厂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十五瓦斯区域奖惩制度

第一条瓦斯区域在生产、装车时设备开启之前未开启对应仓风机的,处以岗位司机20款。部门领导负连带责任,处以部门负责人、部门值班领导、部门安全员及带班班长各10罚款。

第二条风机发生故障后,要求岗位瓦检员每隔0.5h用光干涉瓦检仪测量瓦斯浓度一次,并进行记录,否则对岗位瓦检员处以10款。

第三条岗位司机在岗抽烟给予下岗处罚,对因抽烟导致事故的予以追究法律责任。查到烟头处岗位司机20罚款。

第四条要求岗位瓦检员每3h用光干涉瓦检仪定时测量瓦斯浓度一次,记录在现场牌板及瓦斯记录本上,发现漏检、少记、不规范检测瓦斯浓度,对岗位瓦检员、带班班长、部门安全员、部门值班领导各处以10款。

第五条岗位瓦检员漏检、少记、不规范检测瓦斯浓度,致使瓦斯浓度超限而未发现的,对岗位瓦检员、部门安全员、部门值班领导各处以20款。

第六条携带任何火种进入瓦斯区域(除检修作业时用到的电、火焊外),发现一次处以当事人20款。

第七条未履行作业措施审批手续而实施明火作业的,对实施单位处以50对直接责任者处以20款。对外委施工单位予以停工整改,同时对管辖部门负责人因管理不力,处以30款。

第八条未能贯彻执行规程措施而实施明火作业的,对当事人、带班班长、部门安全员、部门值班领导各处以20款。

第九条在现场设备开启的情况下进行动火作业,处以管辖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20款。

第十条检修作业过程中,现场作业人员未按审批检修措施中规定的人员进行作业,对申请部门、申请部门签字人员、现场作业负责人、部门安全员各处以10次罚款。引发瓦斯未遂事故的,对申请部门、申请部门签字人员、现场作业负责人、部门安全员各处以50款。

第十一条因传动部件损坏或其他设备(如皮带、刮板机等)摩擦起火,导致瓦斯爆炸未遂责任事故的,对岗位司机处以50款

第十二条随意损坏完好的防爆设施,处以当事人30款。

第十三条未经审批擅自私接临时电源,处以当事人、部门负责人各30罚款。

第十四条瓦斯区域使用普通手电筒照明的,处以当事人10款。

第十五条监控人员发现瓦斯超限(环境达到0.4%或仓内、溜槽口或内圈处达到1.2%)未及时(3分钟之内)通知岗位司机与部门值班领导的,处以当事人10款。

第十六条监控人员发现有瓦斯超限时,未在记录本上注明瓦斯超限处风机运行情况的(开、停),处以当事人10款。

第十七条瓦斯区域部门接到瓦斯超限通知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处以部门值班领导、岗位瓦检员各10款。

第十八条接到瓦斯超限电话通知后,采取措施不当,造成长时间(5分钟)以上瓦斯超限的,处以当事人10款。

第十九条外来人员进入瓦斯区域,需先在安监站登记,经安全生产副厂长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再由安监站组织安全注意事项学习后由专人带入。违反程序准入或带领外部人员进入瓦斯区域,对当事人处以20罚款。

第二十条当环境瓦斯浓度超过0.4%且未达0.5%或仓内、溜槽口、内圈处超过1.2%且未达1.5%,经厂调查后认定为人为责任事故的,处以责任部门100罚款。

第二十一条当环境瓦斯浓度超过0.5%或仓内、溜槽口、内圈处超过1.5%,经公司调查后认定为人为责任事故的,按照公司处罚金额给予责任部门等额处罚。

第二十一条因违章、违规、失责行为而导致瓦斯事故,视情节对责任者处以经济重罚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勇于制止或举报违章现象的人员,视情况给予XXX元奖励,对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的给予重奖。第二部分“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一厂长

一、厂长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全厂“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贯彻两级公司下发的“一通三防”制度、决定、规定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负责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组织机构、配齐专业人员,并确保人员素质。

四、定期检查“一通三防”工作,优先解决“一通三防”所需的人、财、物。

五、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分析研究“一通三防”工作,提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六、负责把“一通三防”工作分别落实到分管领导。定期检查瓦斯防治齐抓共管责任制执行情况,并落实有关奖惩办法。

七、审批“一通三防”有关报表。二厂总工程师

一、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厂“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

二、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一通三防”方面有关技术与管理政策、细则、通报和措施等;组织实施“一通三防”方面的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

三、负责组织制定本厂“一通三防”规划、计划,经审批后督促落实。

四、负责作业规程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并严格把好措施审批关。

五、组织召开“一通三防”专业例会,安排布置瓦斯防治工作。

六、负责“一通三防”专业人员的配备和技术培训。

七、掌握分管区域内“一通三防”系统的装备和运行情况,确保正常运行。

八、审阅“一通三防”有关报表。三机电副厂长

一、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厂“一通三防”的机电设备及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工作。

二、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一通三防”机电设备方面的有关管理政策、指令、决定、规定等,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全厂“一通三防”机电设备的隐患排查,及时解决“一通三防”机电问题。

四、组织全厂“一通三防”机电设备专业例会,安排布置“一通三防”机电设备工作。

五、掌握通风、监控、防尘等系统的设施完好情况,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四安全生产副厂长

一、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厂“一通三防”监管和防灭火工作。

二、组织全厂防灭火的隐患排查,及时解决火灾隐患治理问题。

三、负责所分管部门“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掌握“一通三防”安全技措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系统运行可靠。

五、审查防灭火有关报表。

六、掌握分管区域内“一通三防”系统的装备和运行情况,确保正常运行。五安监站站长

一、在厂长、厂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副厂长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一通三防”各项方针、法规、指令和政策要求。

二、负责安监站的全面管理工作,对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按时按规定组织完成。

三、负责组织日常“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参与审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四、参加厂组织的安全生产分析会、“一通三防”例会和安全质量检查,对存在的“一通三防”技术问题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五、领导全站人员学习业务技术;协调完成和做好“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作。

六、建立健全本站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加强站内人员的安全思想和技术业务教育,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七、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发现“一通三防”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向领导汇报重大问题;关键问题亲自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的连续性。六生产调度科科长

一、在厂长、厂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副厂长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一通三防”各项方针、法规、指令和政策要求。

二、负责生产调度科的全面管理工作,对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按时按规定组织完成。

三、负责瓦X日常监控记录的审阅,瓦X超限的通报。

四、参加厂组织的“一通三防”例会和隐患排查,对存在的“一通三防”技术问题提出处理建议。七机电工程管理科科长

一、在厂长、厂总工程师、机电副厂长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一通三防”机电设备的方针、法规、指令和政策要求。

二、负责机电工程管理科的全面管理工作,对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按时按规定组织完成。

三、负责组织日常“机电设备”隐患排查,参与编制机电设备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四、参加厂组织的安全生产分析会、“一通三防”例会和隐患排查,对存在的机电设备技术问题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五、领导全科人员学习业务技术;做好机电设备的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六、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发现机电设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八保卫科科长

一、在厂长、厂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副厂长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一通三防”防灭火的方针、法规、指令和政策要求。

二、负责保卫科的全面管理工作,对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按时按规定组织完成。

三、负责组织日常“防灭火”隐患排查,参与编制防灭火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四、参加厂组织的安全生产分析会、“一通三防”例会和隐患排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技术问题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五、领导全科人员学习业务技术;做好防灭火设备的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使防灭火管理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六、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发现防灭火设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九车间(瓦斯区域)主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一通三防”方针、政策、指令等,在厂长、总工程师、分管厂长的领导下,搞好业务保安。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根据厂生产的安排,组织制定月(季)度作业计划,写出月(季)度工作总结。负责抓好本部门“一通三防”、效果检验等管理工作。

三、组织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并贯彻落实。

四、抓好“三会一课”,增强职工自主保安意识,确保安全措施在现场落实。

五、掌握本部门“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六、负责本区域内“一通三防”设施的隐患排查,安排维护、保养、检修工作计划的制定。

七、负责本区域“一通三防”岗位人员在岗及执行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十车间(瓦斯区域)书记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通三防”指令、文件和规定,对本部门职工安全思想教育负责。

二、把“一通三防”工作作为支部工作重点。认真做好要害岗位人员的教育、监督和考核工作。

三、负责本部门党员、职工安全法律、法规、遵章守纪的教育。

四、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总结“一通三防”安全生产经验,分析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十一车间(瓦斯区域)副主任

一、在主任、书记的领导下,根据责任分工完成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

二、协助主任抓好“一通三防”、监测监控等方面的工作。

三、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所辖范围人员的工作,检查本部门“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进行汇报。

四、努力学习业务,掌握本业务范围“一通三防”先进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结合本部门实际,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当好主任助手。

五、负责本区域“一通三防”设施的日常检查,安排维护、保养、检修工作的实施。

六、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十二车间(瓦斯区域)技术员

一、在主任、书记、副主任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令和技术政策等,搞好业务保安,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

二、编制本部门月(季)度作业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一通三防”、安全检测、效果检验等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

三、不断调查收集整理部门“一通三防”各项技术资料,探索和总结经验,指导生产。

四、参加编制部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参与本部门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向本部门员工贯彻实施。

五、根据生产情况及天气的变化,及时通知岗位司机做好“一通三防”检查工作。

六、每周上一次安全技术课,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

七、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本业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十三车间(瓦斯区域)班长

一、在主任、书记、副主任的领导下,监督检查本班“一通三防”工作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根据车间领导布置的工作,认真贯彻当班有关安全措施。

三、认真做好通风设施、瓦斯监控设施的检查工作。

四、负责组织本班的安全会和班前班后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质量。

五、检查当班瓦斯检查员的工作情况,认真填写好本班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负责与其他部门联系协调解决当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七、在工作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车间领导和集控室汇报。十四维护检修工

一、在主任、书记、副主任的领导下,对厂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回收、维护等工作负责。

二、按照有关规定安设各类监测装置,更换传感器。

三、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安排人员及时处理。

四、负责监测监控系统有关的台帐、报表等资料的整理和保存。十五监测员

一、在科长的领导下,对本职范围内的监测工作负责。

二、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瓦斯监测监控的记录、遇有异常及时汇报相关领导。十六瓦斯检查员

一、在班长的领导下,对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全面负责。

二、到岗时,必须对岗位瓦斯检查仪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灵敏准确。

三、认真检查所辖范围风机、风管、自然排放管、安全监测装置等安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汇报。

四、认真检查所辖区域喷雾降尘、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确保其完好。

五、负责所辖范围瓦斯检查工作,按规定在记录本、瓦斯牌板上做好记录。

六、对所辖范围内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七、认真填写好本班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第三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瓦斯检查员

一、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岗位所辖设施设备(皮带运输机、瓦斯抽放设施等)的正常运行,以及对瓦斯进行定时检测。

三、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上、下岗位的密切配合,及时联系,搞好定置管理和责任区的文明生产。

四、做好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保障生产正常运转。

五、搞好本岗位的设备与环境卫生,详细做好交接班记录。二监测员

一、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熟悉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原理、监控方法、工作状态,掌握一定的维护保养基本知识,能对出现的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三、负责集控室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通讯、设施的完好无缺,保持室内设施的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四、认真做好监控工作,上岗操作必须精力集中。

五、详细做好交接班记录。三维护检修工

一、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厂瓦斯监测监控设备的维修任务,及时处理设备和线路故障,确保线路畅通,设备完好。

三、正确使用仪器、仪表,按规定申报备件、材料计划,并做好保管工作。

四、在瓦斯区域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瓦斯区域管理实施细则。

五、详细做好维护检修与交接班记录。四甲烷传感器标校工

一、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厂甲烷传感器的标校任务,确保监测数据准确。

三、正确使用仪器、仪表,并做好保管工作。

四、在瓦斯区域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瓦斯区域管理实施细则。

五、详细做好标校记录。第四部分技术操作规程一瓦斯检查员

一、一般要求

1、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由相关部门颁发上岗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掌握瓦斯检测仪的工作原理,熟悉本职范围的业务知识。

3、熟悉本岗位区域内所有瓦斯监控设施安装位置、数量、报警值及完好标准。

4、能对瓦斯监控设施进行检查、并能排除一般性故障。

5、熟悉本岗位的岗位责任制、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和交接班制度。

6、上班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二、操作前准备

1、工作前按瓦检仪使用要求检查瓦检仪是否完好。

2、检查瓦斯记录本、牌板、传感器等是否齐全,显示值、风机转向是否正确。

三、操作中要求

1、按规定检测和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及监控设施的运行情况。

2、检查所属范围内的通风及防火设施。

3、将传感器数据及人工检测数据及时填写在现场瓦斯记录牌板和瓦斯记录本上。

4、发现瓦斯浓度变化异常或不稳定时及时报告集控室及部门领导。

5、在监控设施故障、维护和检修人员工作期间,跟踪检查瓦斯浓度。

6、携带的瓦检仪要妥善保管,不准碰撞损坏,出现故障后要及时汇报并更换。

四、操作后工作

1、做好瓦检仪的维护保养工作。

2、搞好岗位文明生产,填写好瓦斯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二监测员

一、一般要求

1、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由相关部门颁发上岗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掌握瓦斯监控室所有监控设备的工作原理,熟悉本职范围的业务知识。

3、了解瓦斯监控设施安装位置、数量、报警值。

4、熟悉本岗位的岗位责任制、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和交接班制度。

5、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二、上岗前准备

1、上岗前检查瓦斯监控室设备、仪器是否完好。

2、检查各记录本是否齐全,填写记录是否完整等。

三、操作中要求

1、按规定对瓦斯监控系统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记录并汇报集控室及相关部门。

2、定时对瓦斯监控室内所有设施进行检查,对运行设施是否正常显示进行记录。

四、操作后工作

1、做好瓦斯监控室设备及室内的卫生清洁工作。

2、搞好岗位文明生产,填写好瓦斯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三维护检修工

一、一般要求

1、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掌握瓦检仪的工作原理,熟悉本职范围的业务知识。

3、熟悉本岗位区域内所有瓦斯监控设施安装位置、数量、报警值及完好标准。

4、熟悉本岗位的岗位责任制、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和交接班制度。

5、上班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二、操作前准备

1、维护、检修工负责监控系统的安装、拆除、维护、故障处理等工作。

2、维护、检修工进入生产区域要遵守“安全规程”和本单位的其它规章制度,杜绝“三违”,进入瓦斯区域要遵守瓦斯区域作业规程。

3、维护、检修工要熟练使用一般电工仪表、测试仪器和瓦斯检查仪,在工作时要携带必要的仪器、仪表和工具。

三、操作中要求

1、维护、检修工要遵守机电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严禁带电操作、带电搬迁和拆除。检修完的设备要做到清洁、无失爆,各插件要接触良好,各元件无脱焊、虚焊现象。

2、调试甲烷传感器时要明确传感器的测量范围、报警浓度等,调试完毕,观察甲烷传感器是否正常工作,20min后方可离开现场,保证甲烷传感器显示准确、灵敏可靠。

四、操作后工作

1、检修完清理工作现场。

2、维护、检修完毕后要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四甲烷传感器标校工

一、一般要求

1、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由相关部门颁发上岗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掌握甲烷传感器的标校程序,熟悉本职范围的业务知识。

3、熟悉本岗位的岗位责任制、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和交接班制度。

4、按规程要求,对甲烷传感器每7d标校一次。

5、上班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二、上岗前准备

1、上岗前检查标校设备、仪器是否完好。

2、检查各记录本是否齐全,填写记录是否完整等。

3、标校工熟练使用标校的仪器、仪表。

三、操作中要求

1、传感器要在新鲜空气中放置3min以上,方可标校。

2、标校工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四、操作后工作

1、标校完清理工作现场。

2、标校完毕后要认真填写标校记录。第五部分瓦斯区域管理实施细则一瓦斯区域划分8000T原煤仓下、2-毛煤仓下、原煤地销仓上、原煤万吨仓上、原煤万吨仓下、301皮带机尾、精煤仓32m层、751皮带走廊、旧万吨精煤仓上、旧万吨精煤仓下、新精煤万吨仓上、新精煤万吨仓下、精煤仓7m装车层。二传感器安装地点沙曲选煤厂现共在34处安装有甲烷传感器,其中,准备车间共安装甲烷传感器有14台(生产区域4台,仓内或溜槽口10台);主洗车间共安装甲烷传感器有9台(生产区域1台,溜槽口或筒仓内圈处8台);运销车间共安装甲烷传感器11台(生产区域3台,仓内、筒仓内圈或溜槽口8台)。生产区域甲烷传感器都安装在瓦斯容易积聚,且距建筑物最高处300mm处,报警浓度值统一为0.4;仓内、溜槽口、筒仓内圈处甲烷传感器都安装在距离仓口1.5米左右,报警浓度值统一为1.2。具体瓦斯监控系统分布表见表2三浓度规定当空间和仓内甲烷传感器瓦斯浓度显示值超过规定时,由岗位瓦检员使用光干涉型甲烷测定器进行检测,岗位瓦检员确认瓦斯浓度值超过规定后,及时报集控室停车处理,岗位瓦检员与车间值班领导应迅速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空间瓦斯浓度小于0.2或仓内瓦斯浓度小于0.8时通知集控室重新启车。四检测仪器厂瓦斯检测仪器分为甲烷传感器、光干涉型甲烷测定器和便携式瓦斯检测仪三种。五检测人员

1、每班开车前由岗位瓦检员用光干涉型甲烷测定器检测瓦斯浓度,以后在安装有甲烷传感器的区域,每班3h一次在所属区域瓦斯监测点进行检测,同时记录甲烷传感器显示值,在未安装甲烷传感器或甲烷传感器出现故障的区域,每班1h在所属区域瓦斯监测点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