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行政判决书(再审行政案件用)
【分 类】 行政裁决文书
诉讼文书样100
人民
行政判决书
(再审行政案件用)
()行再字第号
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此项不写)。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当事人的称谓外,与
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与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
(写明案由)一案,本院(或人民)于年月日作出
()行字第号行政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写明进行再审
的根据)。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
到庭的当事人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写“本
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概括写明原审生效判决的主要内容;简述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或者当
事人的陈述或申诉要点)。
经再审查明,……(写明再审确认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着重论证原审生效判决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检察院抗
诉或当事人等申诉的理由是否成立,阐*应予改判如何改判,或者仍然维持原判
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
第一全部改判的,写
“一撤销本院(或人民)年月日()
行字第号行政判决;
二……(写明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写)。”
第二部分改判的,写
“一维持本院(或人民)年月日()
行字第号行政判决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本院(或人民)年月日()
行字第号行政判决第项,即……(写明部分改判的具体内容);
三……(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写)。”
第三仍然维持原判的,写
“维持本院(或人民)年月日()
行字第号行政判决。”〕
……(对全部改判或部分改判而变更原审诉讼费用负担的,写明原审诉讼费用
由谁负担或者双方如何分担)。
……(按第一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写明“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
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人民”。按第二审程序进行再审或者上级提审的,写明“本判决为终审
判决。”)。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