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学院、教师个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合同的管理程序,有效规避学院和教师个人的风险责任,依据中国矿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学院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管理、实施等责任程序,具体如下:
1、凡涉及学院培训、临时人事聘任、采购、资产处置、修缮等内容的合同,均遵守学院合同管理程序。
2、合同项目的申请,应依据学院的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状况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申请、立项。
3、合同项目负责人的职责:(1)负责所承办合同的可行性分析论证;(2)负责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调查,包括:主体资格是否真实、合法、有效;资信情况是否全面、可靠;履约能力是否有保证;合同标的的真实性;委托的代理人其代理事项、权限和代理期限是否明确、有效;(3)负责合同内容的洽谈和合同文本的起草;(4)负责提交相关部门或律师审查、提请签署人签署、合同备案及存档、合同履行、处理或协助处理合同纠纷等。
4、合同的签署,由合同项目负责人依据合同的不同内容提交学院分管领导把关,并填写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合同审批表交领导签字审批,重大事项或大额经济合同,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获批后由学院办公室加盖学院公章并登记备案,项目负责人负责执行。
4、合同的文本分别依照财务资产部、科学技术研究院、人事处、教育培训处、后勤管理处等承办部门的规定进行制定。
5、项目合同负责人应依据合同制定的内容,全面履责。在履行过程中,应有效规避学院和个人风险责任。
6、合同结束后,应及时办理合同的财务结算手续。
7、以学院名义订立的合同,均接受学校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