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日照岚山海事处液货船安全作业告知书(第二版)尊敬的船长:欢迎您来到岚山XX!为确保船舶在港作业安全,告知如下:
一、安全值守:遵守港方安全管理规定,作业不间断值守。
二、通道安全:
1、确认缆、梯、管安全:各向缆绳受力均匀,登船梯(或跳板)、输油臂(或软管)及时调整;
2、作业前,确认入罐液位(或压力),防范高液位(或高压力)储罐倒灌船舱(或货泵过载)。
三、溢油防范:
1、装货计划不超过各舱容积的98%;
2、作业前试验、装货中开启液位报警;
3、遵守平舱规程,正确使用货舱透气,船岸沟通、降速装货、大副现场指挥、及时换舱;
4、直取卸货时合理回流,防冒舱;
5、备妥消防与防污器材。
四、火灾防范:
1、防范作业初始阶段高流速、洗舱、扫线静电风险;
2、测爆仪即时可用;
3、封舱作业;
4、着防静电鞋服帽,禁明火、撞击、热源、手机;
5、定时“双确认”巡检导热油锅炉有无渗滴及火灾隐患。
五、汽柴油船安全:
1、试验并开启泵舱液位、可燃气体、温感等报警,泵舱全程通风,定时“双确认”巡检;
2、滤器放残阀应关严,装货前关闭货泵进出口管系截止阀;
3、排查泵舱机舱纵向舱壁水气密;
4、确保泵舱底无积液,电缆无裸露,泵轴机械密封、滤器密封垫圈无渗漏;
5、确保管线阀门、进舱阀活络、无内漏;
7、警惕人员进入泵舱窒息;
8、高温天气,开启甲板喷淋;
9、禁止在码头冲洗货舱;
10、核对货物密度、颜色、气味等,防范谎报或“高危低报”。
六、LPG取样与防超压:
1、在船方、港方和商检监督下取样;
2、非必须,不得触动滑管测量装置。
3、监测舱压和安全阀,防超压泄漏。
4、严格落实船岸联合会商事项。
七、化学船防爆防漏防反应:
1、高蒸气压货物作业,气温28(一般要求)以上开启甲板喷淋降温;
2、船泵、管线、阀门、压力仪表正常;
3、有毒货品(如苯、煤焦油等)、腐蚀货品人员防护;
4、货舱液位报警正常并保持开启;
5、环氧丙烷等氧含量监测记录;
6、全面检查透气系统;
7、关注易反应(聚合、分解等)货物状态;
8、船员熟悉泄漏、火灾、人员中毒等事故的处置程序。
八、恶劣天气海况应对:
1、严格遵守作业限制条件;
2、开展作业安全隐患排查;
3、遇到气温或风力异常、突发雷暴等,停货、拆管或离泊。注:本安全告知书并非液货船安全作业要求之全部。本告知书由船长签收,即时组织船员学习掌握并执行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岚山海事处收到液货船安全作业告知书确认单编号:船名:停泊地点:收到日期:船长签字:联系电话:执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