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城关镇滥坝煤矿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二〇一五年一月
滥坝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建立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強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
成员: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各科室(区队)负责人、各班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安全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隐患的收集、分析、汇总、整改销号、上报等工作。
二、机构职责
1、矿长是全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每月召开安全办公会,听取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及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必需的人、财、物。
2、总工程师对矿井安全隐患排查具体负责,组织落实矿井安全隐患的排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对防突、“一通三防”和防冶水等重大隐患的排查处理具体负责。
3、各分管副矿长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并负责对安全隐患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进行治理整改。
4、安全矿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对危及安全生产隐患不进行排查处理而继续生产时有权停止作业。安监处主任工程师对安全隐患排查汇总、整改、落实、监督、组织验收负直接责任。
5、各专业副总工程师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对所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及处理工作。
6、各科室(区队)在分管领导统一部署下,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工作,及时检查督促,并对各单位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参加验收。
三、矿井安全隐患排查
(一)矿井安全隐患的识别、分类
1、矿井安全隐患按其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A、B、C三级事故隐患。A级隐患: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需集团公司协助解决的隐患;B级隐患: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作量,区队解决不了,需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隐患: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的影响,由区队必须解决的隐患;
2、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他。
(二)隐患排查
为将各类事故消除在未发生之前,建立矿井、专业、区队、班组、岗位“五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每月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召开矿井隐患排查会议,排查严格按照(国务院446号令)规定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对照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表,逐项进行排查,对排查的重大隐患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明确责任,落实隐患跟踪监控制度,严格按照措施组织整改,并将排查情况向集团公司、上级安监部门呈报。
2、根据上级部门文件临时要求,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矿井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全面排查各施工地点及环节存在的
安全隐患,对排查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治理措施,由专业进行销号,并建档管理。
4、各科、队、班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随时进行隐患排查。
5、矿领导下井带班每班进行隐患排查,并填写带班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安排处理意见。
四、隐患治理
1、排查出隐患应登记建档,隐患整改按“五落实”和“闭合管理”原则,逐级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的原则。
2、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一般隐患由矿长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实行挂牌跟踪管理,按照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预计预案的“五落实”原则进行停产整改。
3、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整改,同时向集团公司和上级安监部门汇报,所有重大隐患整改完成,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报集团公司安监处申请验收,由集团公司验收合格,签署验收意见后方可销号。
五、隐患报告
1、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调度室必须立即向矿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汇报公司调度室。
2、每月25日前,安全科要将本月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书面呈送矿长签字,并书面报告集团公司。报告包括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
3、每月25日前,各单位、各专业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时上报安全科,安全科要登记建挡。
六、处罚
1、若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责任单位无故不按“五落实”要求整改,罚责任单位500元;未按期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彻底的加倍处罚,并罚单位负责人200元;
2、同类安全隐患在同一队组重复出现三次以后,每再出现一次,对给队组每次罚款500元,并取消年度先进评选。
本制度解释权归织金县滥坝煤矿,本制度自下发日起执行。
织金县滥坝煤矿
20__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