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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陪护管理制度(一)

2024-06-26 来源:星星旅游

精神科陪护管理制度(一)

精神科陪护管理制度陪护制度为保持良好的诊疗秩序和安静、整洁的医疗环境,同时达到医院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承诺中的有关要求,我科实行规范严格的陪床、探视管理制度,切实改变病房管理现状。

1、 5岁以下小儿可留陪属一人,5岁以上学龄儿童除特殊情况由科主任、护士长批准外,一般不留陪属。

2、 新入院病人可由2名家属陪同进入病房,办理好住院手续后 1小时内离开一人,一人留陪。病情严重者由科主任、护士长批准暂留2人,发给陪护证1个,病情平稳后即减为1人。

3、 科室有家属联系方法,至少2个以上联系电话,以便患者病情变化或有特殊需要时及时与家属取得联系。

三、 探视制度:

1. 我科探视时间为每日下午2:30--6:00。探视人员须自觉遵守探视制度和服从探视处人员的管理,按规定时间离开病房。非探视时间谢绝进入病区。

2.探视时医护人员向家属,特别是无陪护患者家属介绍患儿病情,并进行卫生保健和家庭护理知识宣教。

3.为了患者尽快康复,每位患者每次探视不要超过2人,有传染病或感冒者请勿入内。

四、 陪床、探视管理制度:

1、 设置探视管理时间:早7:00--午14:30;晚19:00--晨7:00为非探视时间。下 午14:30--18:00为探视时间,超过探视时间,科室即清理探视家属并劝出,由当班护士 早7:30--8:00、上午9点、10点、晚21:00--22:00各巡查一次,协助病区清理各楼层中厅走廊,劝离家属。杜绝家属在医疗区内打地铺或滞留。

2、 除按规定每床留一名陪护者外,病区护士长可发给病情严重者陪护证1个(允许留2人),4岁以下小儿可视情况发给家属辅助陪护证1个,持辅助陪护证者上午不能入病房,中午11:00允许持辅助陪护证的家属入内协助买饭和轮流看护患儿,其余人员一律待探视时间方可进入。

3、 特殊情况如新生儿家属须通知事宜、手术病人须签字及特别用药、 特殊检查等,由病房医生护士通知家属,发给探视证后进入病区门外等候,一次只限一人,办完应办事宜,离开病房交回探视证。凡超过半小时未撤出者每超出10分钟扣罚2元。(特殊情况由医护人员写条并签名可免扣)

五、 罚则:⑴早8:00--晚10:00凡在非探视时间有家属无证进入病区或在病区间中厅、楼道滞留,扣当班人员工资或奖金每人每次10元;(由护士长督查)。⑵凡超过探视时间,病房内发现无证陪护、探视者,扣当班医护人员每人次10元。⑶凡在晚22:00--早7:00发现有家属在病区内打地铺、滞留,扣值班护士人员每人每次10元(由护士长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