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办公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落实安全办公会议规定,依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议时间:每月_日上下午18时分召开煤矿安全办公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违反本条规定处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200元罚款。
第三条、会议主持人: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会议设专用记录本,专人做好记录。按照煤矿《会议管理制度》规定管理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违反本条规定处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50-100元罚款。
第五条、安全办公会议上形成的决定或决议,在限定时间内专人负责落实和解决。违反本条规定处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100-300元罚款。
第六条、安全办公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一系列安全工作精神,并提出落实意见。
2、研究安全工作的领导、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等工作。
3、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研究安全基础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质量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设施,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5、督促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6、听取各单位关于执行三大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汇报和各单位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建议和意见。
7、对上月有关单位出现事故和未遂较大事故进行分析、论证,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
8、通报上月安全办公会议落实情况并提出当月安全工作指导性意见。制定出必要性的防范措施。
9、督促其它部门做好分管范围内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违反本条任一款规定处50-100元罚款。
第七条、参加会议人员:总经理、、矿长、总工程师、副矿长、矿安全生产有关人员等。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人员50元罚款。
第八条安全办公会议具体要求
1、不许无故不参加会议,不许迟到早退
2、凡列入安全办公会纪要的有关事项,必须按期完成整改,责任单位负责整改,矿领导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3、每次安全办公会议由调度室负责整理,形成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于第二天发至各有关单位。会议记录、纪要按煤矿《档案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归档管理。
违反本条任一款规定处责任人50-100元罚款。
第九条、本制度的各项罚款是指违反某项规定,没有造成安全事故情况下的一般处罚。违反本制度的某项规定或者未履行本制度所明确的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将按《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或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本制度中的处罚项不在执行。
第十条、本制度由煤矿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