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范围:百马乡百马村适龄儿童。
交通方式:家长自己接送。
请给予批准开办为谢!
申请人:蓝艳
20__年6月5日
百马星光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创建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向21世纪的现代示范幼儿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应有关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个人投资5余万元兴办了百马星光幼儿园。幼儿园集食宿、教学、娱乐为一体。幼儿园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服务于家长,服务本村群众”为宗旨,以“为
培养具有完善的人格,扎实的学力,富有实践应用能力,个性得以健康发展的一代完美新人打下坚实的基础。即从小学做人。”为目标,以“洁〃静〃雅,真〃信〃实”为园风,以“献身〃求真〃创新”为教风,以“动手〃动脑〃乐学”为学风,以“自律〃民主〃开拓”为管理者工作作风。
第三条每年的9月1日为幼儿园纪念日。
第四条幼儿园实行全日制,办园规模为1个教学班30人。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五条幼儿园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经济上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业务上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人员编制由经营者根据国家规定及幼儿园办学规模核定,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
第六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
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并给予奖惩;
五、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八、负责与村委会的联系和合作。
第七条幼儿园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监督。
第八条幼儿园接受物价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幼儿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九条幼儿园实行教职工聘用制。教职工由园长聘任,聘期由园方与教工商定,对不能胜任现职的教职工,幼儿园可以不聘或安排别的工作,其待遇原则上低于同等条件的已聘人员。如不接受工作安排的,由幼儿园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第十条新引进的人员应有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一条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
诸方面的教育应相互渗透,有机结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意个别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幼儿的正面教育。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第十二条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动静交替,保证幼儿愉快地、有益地自由活动。幼儿园日常生活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必要的合理的常规,坚持一贯性、一致性和灵活性的原则,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第十三条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应是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多种形式的教育过程。教育活动应根据教育目的,幼儿的实际水平和兴趣,循序渐进、有计划地选择和组织。组织活动应根据不同的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周围环境的有利条件,积极发挥幼儿感官作用,灵活地运用集体或个别活动的形式,为幼儿提供充分活动的空间,注重活动的过程,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
第十四条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游戏。应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材料)。游戏材料应强调多功能和可变性。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根据幼儿的实际经验和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保持愉快的情绪,促进幼儿个性的全面发展。
第十五条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不动声色的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
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在各项活动的过程中,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尤应注意根据幼儿个体差异,研究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不要强求一律。
第十七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XX用的普通话,辅以本地语言开展教学。
第十八条幼儿园和小学应密切联系,互相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
第四章总务后勤管理
第十九条总务后勤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
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
第二十条幼儿园经费来源于幼儿保教费。依据《幼儿园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
第二十二条加强园舍、园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幼儿园园产按有关规定管理。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
第五章校园环境管理
第二十三条全体教师应齐心协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幼儿园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室外环境有整体规划,努力创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安全文明环境,做到净化、美化、童化。
第二十四条创造健康向上的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二十五条全体教职工中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二十六条加强校园管理,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
作学习环境。
第二十七条实行“文明示范岗”值勤制度,培养学习“五自”能力和文明行为习惯。
第二十八条切实加强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经常检查校舍和设施,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六章教师管理
第二十九条幼儿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条教师应自觉按照《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做到:对待事业有爱心,投入工作能全心;教育孩子有耐心,生活护理能细心;教育教学肯用心,家长工作能热心;同志之间有诚心,幼儿事事能关心。
第三十一条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十二条严格执行岗位规范,教师自觉做到:年初工作有计划,年终工作有总结,幼儿园每月对教职工的政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进行客观的考核,年终考核以月考核为主要依据。
第三十三条对违反《幼儿园管理规程》的教职工,按《幼儿园奖惩条例》进行处分,如当事人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三十四条教师应具备良好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擅自收费,不向幼儿推销商品,不接受家长的吃请,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七章卫生保健管理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律、规章和制度。
第三十六条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幼儿园内严禁吸烟。
第三十七条幼儿园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
第三十八条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
第三十九条幼儿园保证供给幼儿饮水,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的条件,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便溺的次数、时间等。
第四十条幼儿园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做好防寒饱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冻伤。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报县教育局批准实施。
第四十二条幼儿园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幼儿园原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由园办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