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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公司诉讼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2024-06-30 来源:星星旅游

股东起诉解散公司的条件是股东独自或累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且提起诉讼的理由包括连续2年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表决无法达到法定比例、董事冲突无法解决、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等。其他原因如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不符合法定解散条件。一般解散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以及法院依法解散。

法律分析

一、股东起诉解散公司条件要什么条件

股东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的前提条件是,一名股东独自或者若干股东累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应当是基于下列理由之一:

1、公司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之间存在长期冲突,并且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不能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其他的严重困难,导致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上述四项诉讼解散公司事由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除了上述四项理由外,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等其他任何原因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结语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应满足特定条件。一是一名股东独自或若干股东累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二是诉讼必须基于以下理由之一: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经营管理上发生严重困难;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无法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并持续两年以上;董事之间存在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解决;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导致股东利益受损。除此之外,其他原因的解散公司诉讼将不被受理。此外,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的一般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以及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九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