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是指在行政争议发生后,由有关行政机关或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调解,协助当事人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行政调解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受理申请: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或第三方中介机构提出调解请求,申请受理调解。
2.调查核实:调解机构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初步调查,核实争议事实,了解当事人的主张和诉求。
3.协商沟通:调解机构通过召集当事人进行协商,促使双方就争议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寻求共识。
4.调解协议: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调解机构起草调解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要求双方签署。
5.履行监督:调解协议签署后,调解机构对协议的履行进行监督,确保双方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行政调解程序的具体实施可以根据不同的行政争议情况灵活调整,以达到最终解决争议的目的。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行政调解机构、明确调解程序和责任、加强调解人员的培训等方式,提高行政调解的效率和公正性。
举例来说,某市政府部门和企业发生因土地使用权问题引发的争议,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市政府可以邀请地方行政调解机构介入,通过调解会议等方式,引导双方充分沟通,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解决争议,并确保协议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