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有关办公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2024-06-26 来源:星星旅游

有关办公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出租人承租人(简称甲方):

承租人(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位于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作为住宿和办公使用,为双方今后不产生异议,特订立以下条款,双方应自觉尊守。

1、本合同租期为,即自月日至月日止,

2、甲方把该房屋出租给乙方,每月收取租金为人民币

元,乙方应在每月的日前将所支付的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户名,开户行:,账号为,如超过5天没支付,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取消押金。

3、本合同签订之时,乙方应向甲方按1个月租金交纳押金人民币元。水电费押金叁佰元。

4、乙方向甲方承诺⑴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宿和办公使用;⑵不得作为仓库等使用;(3)保证做好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防火防盗、用电安全等工作,在租赁期间如发生和出现意外由乙方负责。

5、在房屋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电话、数字电视、卫生费、公共维护费,天然气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宽带等费用由乙方支付,水费、电费,公共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在乙方每月交房租时,一并交给甲方由甲方代交。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且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交纳支付。如果乙方拖延交纳支付,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取消押金。

6、乙方不得在房屋内存放政府明文规定的违法违规物品,群租,吵闹等影响邻居休息和正常生活,不得利用租用甲方的房屋干任何违法和违规之事,如有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取消押金。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把房屋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否则,安全责任等概由乙方自负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取消押金。

8、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拆改变动房屋构。在甲方许可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能损坏建筑构和构件,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到期后乙方不得拆除其装修的材料设备,装修的设备归甲方所有。

9、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本合同,若甲方提前收回出租房,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交的押金,乙方中途毁约,取消押金。

、乙方按合同租赁到期,甲方检查房屋的设备、构件等没有损坏、水、电和物业管理费,卫生等费用清后甲方应如数退还押金,不计利息,如果乙方损坏房屋的设备、构件、水、电五金等,修缮费在押金中扣除。

1、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时搬出房屋内属自己的全部物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2、租赁期满后,该房产需进行公开招租。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进行阻碍或干扰。

3、租赁期间房屋内水、电、锁损坏、下水道堵塞等由乙方自理。

4、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该租赁房屋,本合同自行解除,因此致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5、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取消押金。

6、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及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

电表底度:度水表底数:吨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约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月日

(二)

出租方:

电话:

租赁方:

电话:

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办公房租赁合同条款,共同诚信履行:

第一条:租赁房屋、院落、财产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院落坐落于兰州内南XX一层至四层框架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为16㎡;及办公楼南侧、西侧院落,水电暖及通信设施齐全(见《附房屋平面图及房屋设施、财产明细表》),

租赁办公房、院落及财产属甲方合法财产。

第二条:租赁房屋用途:

乙方租赁该办公楼用于经营办公。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无权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不得转租第三方。

第三条:乙方对房屋的装修:

乙方装修办公楼房应当向甲方提供书面装修方案书,经甲方审查同意后进行装修,不得野蛮装修,不得损坏租赁房产的结构及使用价值,否则承担赔偿或修复责任。

第四条:租赁期限:

一、25月31日至7月31日,为乙方装修期,甲方优惠不再收取租赁费。

二、自28月1日至27月3日止,共计三个租期年度,乙方按约定支付租赁费。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6日向甲方提出,甲方同意后,双方续签房屋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各年度租金标准:

1、28月1日至27月31日,租金为2年租金额为:16212=叁拾捌万肆千元整(384元)。

2、28月1日至27月31日,租金为2年租金额:162512=肆拾捌万元整(48元)。

3、28月1日至27月31日,租金为3年租金额:16312=伍拾柒万陆仟元整(576元)。

4、三个租期年度平均租金为2

二、租金支付时间:

第一年度租金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交清。如签订合同后,乙方因故不再租赁该办公楼,第一年度租金不再退还,抵作甲方的搬迁费用和经营损失。

第二年度租金在第一租期年度末的最后一周内交清。

第三年度租金在第二租期年度末的最后一周内交清。

三、甲方收取租金后,向乙方开具发票。

第六条:租赁期内,乙方自行管理,并承担租赁房产如下费用:

1、为便于乙方管理,甲方同意将租赁办公楼东南端与甲方厂区隔离,租赁办公楼正南大门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在租赁办公楼内自行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等工作,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水、电费,按表计量。由乙方交付甲方后,甲方向水电费管理部门交纳。电价收取按供电局当期收取执行平均单价计收。

3、供暖费:由乙方按计量表向开发区供暖部门直接交费。

4、政府相关部门收取的、与租赁办公楼及乙方工作人员相关的城市配套费用,如卫生费等,由乙方直接交费。

第七条:房屋交付及返还:

一、租赁交付:25月31日前,甲方将租赁办公楼腾空,双方依据《租赁房产交付清单》现场核验房产及相关设施后,甲方将各房门钥匙交付乙方,双方在《租赁房产交付清单》签字,即视为租赁房产移交乙方,乙方可进行整理装修。

二、6月1日前乙方向甲方交付保证金6万元,该保证金在合同到期或终止时,乙方返还租赁房产时返还乙方。

三、返还: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3日内腾空房屋(腾房3日按当年度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清除杂物,打扫干净,经双方核验后,乙方将各房门钥匙移交甲方,双方在《租赁房产交付清单》签字,即视为房屋返还。

四、房产返还时,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相关费用。

四、乙方自置的能移动的办公物品等自行收回,与办公楼房固定连接的装饰、装修等部分,乙方不再拆除,无偿留给甲方。

第八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框架结构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发现租赁房屋框架结构有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租赁房产的水、电、暖及通信等设施由乙方自行维修,费用乙方承担。

三、乙方应管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财产,因乙方疏于管理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财产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损毁或者造成其他损失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办公房交付乙方使用,每迟延一日,按年租金的5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按期交纳租金,每迟延一日按年租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迟延2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办公楼。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6日通知乙方,将收取的租金余额返还乙方。

四、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6日通知甲方,并按三年租金的平均租金单价计算。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向安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裁决。

第十二条:其他规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持两份。

2、《租赁房屋建筑平面图》、《房产交付清单》、《租赁房产现状录像》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履行期间,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租赁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三)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花果园F区中央商务区六号楼249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位置及面积:该房屋位于贵阳市花果园F区中XX”;产权标识24层9号房(实际标识座室),建筑面积为:58.63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

二、租赁用途:乙方租赁的该房屋仅用于办公,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本合同租赁期为:五年,即自25月15日起至25月16日止。免租装修期为3个月,即自25月15日至28月16日,免租装修期间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时向XX公司缴纳这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电费等费用。

3.2续租:该房屋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即享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续租租金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上浮则不超过原租金的5%。

四、租金

4.1该房屋每月的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为3方米(税后租金),共计1758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伍拾捌元整);租金发票由乙方自行负责。

4.2乙方采取按每6个月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交付租金,并在每一期到期3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租金。每一期的租金计:1548元人民币(大写:壹万零伍佰肆拾捌元整)。第一期的租金应于25月16日前支付。

4.3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五、履约保证金

5.1履约保证金按壹个月租金标准收取。

5.2在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后,乙方应于25月16日前支付履约保证金(计:1758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伍拾捌元整)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5.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租赁期满,经甲方验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无损坏(双方特殊约定

和自然磨损除外),且无其它欠款,在乙方办理退房手续时退还(不计息);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房屋装修

6.1乙方在装饰装修该房屋前,需将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向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报,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如涉及改变房屋结构、原有消防布局等装修,乙方则须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报批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乙方方可实施装修。

6.2乙方所有装修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遵守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6.3乙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增添设施、中央空调和消防设施改造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7.1甲方确保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如有抵押或债务纠纷应向乙方明示。签定本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国土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将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甲方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应出示购房合同原件。

7.2甲方应于24月16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7.3甲方委托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权监督乙方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7.4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该房屋发生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继续履行。

7.5甲方委托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物业的公共设备设施、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负责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防范事项的协助管理。

7.6按本合同之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7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第一种。

①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为乙方变卖、保管、赔偿等责任。②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③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8.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他人。

八、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8.1按时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及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明确的有关费用。

8.2租赁期内拥有该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权。

8.3乙方应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履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8.4如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8.5甲方或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该房屋进行修缮或处理突发事件采取避险措施时,乙方应积极配合。

8.6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8.7负责做好该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8.8房屋使用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8.1乙方自用部位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的日常修缮、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8.8.2乙方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网络费、电话费、室内电费等使用该房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9.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变更、终止本合同。

9.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①擅自将该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②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③无故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的(含1个月);

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

.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经营管理的的房产(建筑面积总计:平方米,下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合同,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二、租金:每年租金元人民币,每月租金为元人民币,含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不含电费、电话费。

三、租金及电费、电话费缴纳期限及方式:乙方须于每季度末最后一周内向甲方交付下季度租金。

电费标准是:。

电话线路占用和维护费:每部电话一次性收取元。

电费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有权核查使用的电量和电话次数、时间、市内外线情况。

四、租赁物用途为:办公用房。

五、保证金

1、为确保乙方诚信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乙方须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一次性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相当于三个月房租作为保证金。乙方交纳保证金为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未能按期如数向甲方缴纳租金、偿付设备损坏赔偿费、延期利息、交付各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保证金充抵,其数额相当于乙方所欠款项,但此种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按本合同应承担的各项付款及赔偿义务。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扣除保证金后,所持保证金的总额少于本合同的所载的数额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补足,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补足。

4、租赁期届满时,在乙方交还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室内装修和设备等,乙方所有可移动的设备除外),并完成了缴清所有欠交款项及延期利息等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后三日内,甲方须将乙方已付之保证金全数无息退还乙方。

5、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在租赁期届满时欠付之各项款项、延期利息、设备损坏赔偿费及其他因乙方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如保证金在进行上述扣除后仍有余额,余额由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无息退还乙方,甲方逾期不退还,按本合同规定的延期利息计算。

六、税费负担:

1、乙方在租赁期内应自行承担基于使用该房产及其附属设施而发生的电话费、电费及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应由乙方负担的新增税费。租赁物房产税由甲方缴纳。

2、乙方在租赁期内应自行承担其经营活动所发生的一切税费。

七、延期利息: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应付对方的各项费用,除仍须履行付款义务外,还须向对方支付自应付日起至实付日止的延期利息,延期利息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八、进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执照、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同时,向甲方交付足额保证金及壹个季度租金后,即可进驻租赁物,甲乙双方届时签署租赁物交接记录。

九、乙方的义务和职责

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保证金、电费、电话费等费用。

2、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3、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对租赁物的使用利益以不影响甲方对租赁物进行必要维护及对租赁物周边土地进行合理的经营管理为限。

4、在乙方进驻后,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对租赁物进行任何装修、改建、增建、改造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添加附着物,不得在租赁物内部或外墙涂画、钻孔,不得以任何方式毁坏租赁物及相关物业的外观。如确需改动,须通知甲方经同意后方可施工,但在租期届满前,乙方应将租赁物腾空至清洁状态,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办理退租相关手续。

5、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物及相关院落内安装固定广告或其他标示,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另外安装和使用烹饪,空调和采暖设备。

6、乙方不得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出租或转让给第三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改变租赁物性质,甲方的任何权益,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侵犯。

7、在本合同终止或非因甲方原因解除后,乙方对因不可移动之添附,而使租赁物新增加的价值不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8、乙方应在暴风雨及其他恶劣气候来临之前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租赁物的内部不受损害。

9、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大件重型设备、货物或其他物品搬进搬出租赁物。

、乙方不得在租赁物的地面放置超过设计荷载的物品,甲方保留规定所有安全荷载重量标准和限度及所放位置的权利,以便使荷载分布均衡。

1、乙方知悉租赁物内房产、设备等,有任何危险时有义务立即通知甲方。

2、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规,并须单独与甲方保卫部签订安全防火协议书,做好租赁物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3、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乙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职责。

十、甲方的义务和职责

1、甲方应保证其有权出租该租赁物,如侵犯第三方权益导致乙方不能使用该租赁物,乙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面积真实,如有出入,应据实结算。

3、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安全,因甲方未尽该义务导致乙方及其员工和访客人身及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应定期检查和及时修缮缺陷以保持乙方使用租赁物处于良好状态。如出现断电、断水、电话线路中断或水管出现滴、泡、漏或出现空调故障等情形,甲方接到乙方通知须在24小时内解决(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因上述情形的出现导致乙方发生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将全部或部分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不因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而改变。

6、甲方应保证租赁物冷、暖设施齐全完好,供应符合行业标准。

7、本合同规定的其他甲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职责。

一、违约责任:

1、乙方因办公楼改造临时承租上述租赁物用于办公,除非乙方出现本合同规定的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情形外,在本合同租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甲方须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2、在本合同租期内,除非甲方出现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情形外,乙方不得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乙方单方面租期内提前解约,需支付甲方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3、所有根据合同应由乙方支付的款项,乙方均须根据本合同或甲方书面通知规定的期限按期交付,凡逾期交付的,甲方均可根据本合同中关于延期利息的规定向乙方收取该等应付未付费用的延期利息,甲方并有权将保证金充抵上述欠付费用和利息,充抵后保证金的缺额部分乙方有义务补足。

4、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或条款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在租金保证金中扣除全部或部分费用作为对乙方违约的惩罚,因此而造成的租金保证金缺额,乙方有义务补足。未及时补足的,可按本条前两款规定处理,保证金未能或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仍有权就实际损失额或不足额向乙方追偿。

5、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其他违约责任。

二、合同的终止:

1、乙方自应付款之日起逾期超过3日仍未足额向甲方缴纳应交款项,或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或擅自改变场所用途,或擅自将房屋转租,或乙方行为严重损害甲方财产权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的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终止的,甲方有权将乙方预付之保证金折抵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甲方提供的租赁物不安全,或甲方不尽修缮义务,或甲方不能保证租赁物冷、暖设施齐全完好、供应符合行业标准,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的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自接到乙方发出终止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须将乙方支付的保证金和提前支付的租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逾期不返还,按本合同规定的延期利息计算标准计算滞纳金。

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遇有争议的问题,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四、其他:

合同期届满后,如乙方仍需延续承租房屋时,甲方同意按现有价格继续出租给乙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盖章:盖章:年月日

(五)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写字楼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写字楼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写字楼的位置和面积

乙方租赁甲方合法拥有的位于的,作为之用,合计建筑面积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乙方租用的建筑面积按广州市房管局的有关规定计算,乙方租用场地的具体位置见附件1,租用场地装修及设备见附件2、

第二条租赁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的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期从甲方交付楼宇给乙方进场装修之日起计。

2、甲方将于年月日前通知乙方进场装修。

3、租赁期满,乙方如愿续租,应于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以双方重新签订的合同为准。

4、如本协议规定的租赁期限未满,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在结清乙方所有应缴费用、向甲方交付保持原状的场地和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并赔偿乙方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的两个月租金后,甲方应同意解除合同并无息退还乙方所缴纳的租赁保证金。

5、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如数无息退还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并赔偿甲方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的两个月租金,乙方应同意解除合同,并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项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的租金、水电费等应缴费用,并将保持原状的场地和附件2所列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交还甲方。

第三条租金和租赁保证金

1、租金以建筑面积计算,乙方承租的场地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楼宇的租金为每月元人民币,大写:(乙方内部卫生、保安、水电、电话、消防、空调等费用由乙方自理)。该租赁场地的租金第

一、二年不变;第三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即月租为人民币元(大写:);第四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即月租为人民币元(大写:);第五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即月租为人民币元(大写:);租期超过五年的,从第六年起甲乙双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为%。

2、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天内向甲方交纳一个月的租金计元人民币作为定金,该定金日后将抵作乙方应交的首月租金。乙方必须于进场装修之前即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为两个月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元。以后因租金升幅所产生的租赁保证金差额应在变动后十天内予以补足。如乙方无违约,在租赁期满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乙方。

3、甲方保证除国家、政府部门及本合同规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

4、乙方须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主动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缴交当月租金。

5、租金缴付方式:以形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缴付的费用后,应向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第四条物业管理和管理费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管理公司主要对该场地外部的保安、卫生、绿化、秩序、消防、清洁及水电的供应进行管理,而该场地内部上述事项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则和各种管理规章,且依据规定交纳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排污费等应缴费用并承担相应分担费用。

2、管理费以建筑面积计算,管理费暂定为每平方米每月元人民币,乙方承租该场地每月应缴的管理费为(大写:)。日后管理公司将视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管理费的交付方式、时间依管理公司的规定。

3、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向管理公司支付有关本场地的物业管理保证金,金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即人民币元。物业管理保证金在租赁期满,乙方无违反管理守则或规章、无欠费的情况下,管理公司全数无息退还给乙方。以后因管理费增加而产生的保证金差额应在变动后十天内予以补足。

第五条免租期及装修

1、本合同从甲方交付场地之日为起租期日,开始计算租期,起租期最初个月为免租期,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供乙方场地装修。在此期间乙方免交租金,但须缴交管理费和其它应缴的费用。免租期只属一次性的优惠,并不适用于任何续约或延长租期,乙方须于免租期届满后,开始向甲方缴交租金。

2、乙方自费装修该场地,包括该场地的隔墙。在乙方装修该场地时,必须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关装修的规则要求,并向管理公司交纳装修押金元人民币(大写:)。如有涉及水、电、煤气、消防、通信、保安系统、排污等中央系统的接驳、更改或迁移以及其他固定设施的加建、更改,必须取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并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监管。管理公司应在乙方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关规则要求完成装修后个工作日内将装修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装修工程全部完毕后,须报请管理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审验,以确定装修工程符合安全规范并提供有效证件送甲方存查。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依本合同的规定按期如数收取租金的权利。

2、甲方有权委派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公司的变换,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管理公司有按期如数收取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应缴费用的权利。

3、甲方有在乙方违约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置的权利。

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拥有出租本合同标的的合法权利,并保证乙方拥有合法使用标的不受任何影响的权利。

2、乙方进场装修期间,提供临时用水、用电(水电费按规定收取由乙方承担)。

3、提供附件2中列明的有关设备。

4、负责对租赁场地作定期安全检查。

5、从开始计租之日起,甲方负责的消防、供电、给排水系统能正常投入使用。

6、因甲方租赁给乙方租赁场地本身的质量,需要维修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维修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依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所租赁场地的权利。

2、乙方有在甲方违约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置的权利。

3、乙方有在所租赁的范围内,在符合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前提下,安装本公司招牌(广告式招牌)的权利。

4、乙方有权按照第五条第2点的规定在所租赁场地增设中央空调及安装空调室外机,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乙方的义务:

1、租赁期内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管理费、水电费、水电分摊费、停车费等。

2、保证不改变租赁场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按照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合法经营业务,不得将所租赁的场地用于合法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3、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租赁场地使用,不得对租赁场地设定抵押。

4、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使用所租赁的场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关设备,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赁场地或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5、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场地危破维修,需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与乙方签定回迁协议,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6、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镶嵌在租赁场地结构或者墙内的设备和装修(包括室内的门窗及嵌墙的固定装饰),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购的空调机),甲方并不予补偿。

7、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如发现有损坏租赁场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关设备的,则在乙方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及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在租赁期届满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将保持原状的场地和设备交还甲方(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缴付应缴费,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按应缴未缴额每日%收取违约金。如连续个月未能缴足租金或连续个月未能缴足管理费及其他应缴费用,无论乙方是否已收到书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赁场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设备,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及管理保证金。如此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2、如乙方擅自改变所租赁场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转租、换房使用、设定抵押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乙方并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4、如甲方延迟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的,每延迟一日,甲方须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甲方负责的消防、供电、给排水系统到计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使用,则免收乙方当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迟交付使用时间超过一个月,则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甲方免收乙方当日租金。

6、在对方没有可导致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行为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的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对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八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变更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本合同标的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甲方应当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所有权变动不影响本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条合同终止

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和管理公司应在租赁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将租赁保证金、管理保证金如数(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费等违约行为,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追偿。

租赁期届满,乙方须清理租用的场地,交还所有钥匙,并保证甲方在其内所设立的固定装置等设备完好无缺(正常损耗则属例外)。甲方对乙方装修的投资不予补偿。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续租的优先权。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甲乙双方应按规定各自承担税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3、电费按电表计收,商业用水按市政府有关规定计收。公用水电按实际进行分摊。

4、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