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因身体不适而请假,劳动法规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有着明确的规定: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性员工经工作单位批准可以在产前请假两个半月的时间,任何单位都不得因女员工怀孕休假的原因降低员工的薪酬待遇以及辞退该员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分娩期:98天(产前15天) 难产15天 多胞胎15天(每多生一个加15天)晚婚晚育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可申请加30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