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起诉冻结对方账户,起诉要求债务人清偿欠款的案件中,为了保证法院的正常审理,以便判决生效后能够顺利执行,也防止对方私下转移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查封、扣押被告的财产或者冻结其账号,法院在申请财产保全之后审查符合条件会采取保全措施。
起诉冻结账户注意事项:
1、债权人应当收集并准备好所有证明债务关系的证据,如借款合同、欠条、转账记录等。
2、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相关证据。
3、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说明冻结账户的理由和必要性。
4、法院审查申请后,如果认为有必要,会下达财产保全裁定,冻结债务人的账户。
5、等待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判决支持债权人的请求,债务人将被强制执行还款。
综上所述,债权人在债务人欠钱不还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并在适当时机申请法院冻结债务人的账户,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得到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