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付定金并签订《楼宇认购书》办理地点:销售接待中心
2、房款交付及收据换领:
(1)房款交付:按《楼宇认购书》约定时间交付
(2)收据换领:经确认到帐后,凭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到销售接待中心换领收据。
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所需资料:身份证明、交款收据原件、《楼宇认购书》原件,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选择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公证手续,凡身份证、护照上无中文名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必须提供由我国境内公证机关出具的中文用名的公证文书原件)。
4、领取《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付清楼款证明(所需资料:身份证明、交款收据原件)。
5、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
(1)交付通知书的收取:《商品房交付通知书》将采取邮寄的方式送达或当事人签收。
(2)交付时间及所需资料:请参阅《商品房交付通知书》及《入住指引》。
6、办理《房地产证》
(1)办理地点:销售接待中心
(2)办理时间及所需资料:请参阅与《商品房交付通知书》一并发出的《办理房地产证须知》。
7、领取《房地产证》
(1)办理地点:销售接待中心
(2)办理时间及所需资料:身份证、《办理房地产证回执》原件。
一、一次性付款的注意事项
1、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如果贷款办理不成功,就要无条件解除合同,退回全部定金和已交付的房款;
2、要明确约定产权证办理的具体时间,同时要约定不能如期交付产权证的违约责任;
3、要约定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保质期及出现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
4、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将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明确地写出来,并附一张项目公摊的平面图纸;
5、签订正式合同的时候,要确保合同无空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