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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安置房如何买卖

2024-07-01 来源:星星旅游

1、和发展商签订认购书,签完了认购书,销售方应该给买房人发放《签约须知》,以便买房人了解以后的细节,为正式签约作准备。

2、与发展商签订购房合同,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慎重对待啦,因为您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内了。另外,一旦将来与销售方发生纠纷,购房合同可是解决的重要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合同之前,您需要仔细查验发展商的资格和五证。

3、签完购房合同后,买卖双方应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管理局交易管理科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如是外销房,则应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场处办理)。预售登记对保护房屋交易双方的权益重要,只有在办理完预售(预购)登记后,购房合同生效。

4、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时,买房人要缴纳契税、买卖手续费和印花税,在办理入住之前,您需要交清合同款,办理结算;发展商要统一审核您的付款情况,每期付款的底单复印件都须立档保存,在后入住时以供审核。

一、买完安置房后悔怎么办

如果没有考虑清楚就买了安置房就只能选择卖掉了,但是不是所有的安置房都能买卖的,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二、购买安置房的风险

1、政策风险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的安置房是无法上市交易的,这样的买卖由于不被政策允许,就会受到限制,或者直接被视为无效。

2、价格风险

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但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间隔时间长、变化大。如果价格不断上涨,交房时的价格可能与之前的价格相差较多,拆迁户会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

3、人为的风险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进行转让,因此,如果买卖的房产未经共有人同意,该房屋买卖合同就会被视为无效。而安置房一般都有多个共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