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居住证回执有效期是半年。居住证是中国流动人口在各行政区域内通用的居住证明。居住证持证人具备当地相关条件,就可在就业、医疗、计划生育、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享受和常住人口同等待遇。居住证在从前是叫做暂住证,个别大城市为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逐步的在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定。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