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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有哪些

2024-07-13 来源:星星旅游

1、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指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通常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在有些特殊情况下,应当赔偿物质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可能不是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告人。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180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1)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绝大多数案件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就是刑事案件被告人,因为是他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

(2)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承担民事责任的年龄是18岁,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是14岁或者16岁。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等犯罪14岁就承担刑事责任,其他犯罪16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刑事被告人已满14岁不满18岁,他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只能做刑事案件被告人,不能做民事案件被告人。遇到这种情况,只能以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做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3)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5)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案件,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6)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可以准许。

一、侮辱罪可以申请附带民事诉讼吗?

可以。刑事案中,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形。1、因人身权利受到罪犯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