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办理步骤如下:
第一、提交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原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原件、复印件等资料。
第二、填写居住人口登记表。
第三、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事业、企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并且内部需要集体办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