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直行车道右转是违章。在直行车道右转属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章行为,对机动车驾驶人会一次性扣3分、罚款20-200元。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应当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3、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 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 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 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