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因急诊当次未能使用医保卡实时报销的就诊费用,可以在就医结束后到社保部门办理手工报销。
2,单位参保的,职工将就医材料交给单位,由单位到所属社保部门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3,个人参保的,本人到参保的街道社保所、人才中心、乡镇社保部门办理报销。
4,手工报销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挂号、检查、药费收据;
(2)诊断书;
(3)药方底方;
(4)住院的需要提供出院小结;
(5)个人参保的需要同时提供本人医保卡。没有社保卡,也没办临时卡,只有社保,这种的情况比较麻烦。这种情况下,在医院挂号、交费给收费口,费用先自己支付,再由单位或者个人去参保社保局报销。治疗好了后带上医院开的发票、结算单等证明的材料,到当地的社保中心去进行报销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