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该期间届满后,发生义务人可以拒绝履行其给付义务效果的法律制度。该制度有利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交易秩序和安全。在很多情况下,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受害人不一定能够马上知情。因此,在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时,采用了主观主义起算规则,即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但是应当注意,在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的同时,民法典还规定了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即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