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解法
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也可请第三者“牵线搭桥”,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担保人来代偿债务
(二)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
保证即信誉担保,要求债务人提供我们可接受的相关公司的信誉保证并出具书面保证函。如果起诉,可将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人应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可以采取抵押或质押的方式。以不动产担保,叫抵押;以动产或权利担保,叫质押。以后一旦起诉,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拍卖、变卖抵(质)押物并优先受偿。即使债务人破产,接受了抵(质)押担保的债权人仍然优于其他普通债权人就该抵(质)押物优先受偿。
(三)查清债务人的工商登记情况,资产状况,做好财产保护。
工商登记是一个企业设立、变更、终止情况的真实记载。对债务人的资产状况要通过各种方式、手段摸清、排查,以便诉讼程序中提交给法院查封、冻结。上门追债,要记清债务人的车牌号码、办公地址、职工宿舍的门牌号码,到车管、国土、房产部门核实债务人车辆、房产的产权及抵押情况,到工商局查询债务人开办的属下企业。
做好财产保全措施。又是建立在上面所讲的查清债务人资产的基础上。一般来讲,判决前查封了债务人的资产,对债务人往往会有压力,迫使债务人主动还款或者和解,因为执行程序中以拍卖的方式处分债务人的资产,债务人受到的损失会更大。
(四)委托第三方催收
进行诉讼前可以考虑委托给第三方催收,因为很多企业之间是长久的合作关系,可能因为这种“老客户”的情面,无法直接诉讼对方,通过第三方调解会产生比较维系效果,第三方催收会产生一定的手续费,但是对于企业相互的关系来说是比较好的维系。另外,第三方催收可以缩短催收时间,普通债务纠纷的诉讼耗时长,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会发生各种变化,通过第三方可以迅速的反应,及时的催回欠款。
如果对方一直不给赔偿款的话,首先可以双方进行协商或者在签赔偿合同的时候就要求对方提供担保。还有一种方式就是查对方的工商登记情况,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债权担保表现方式是哪些
债权担保有五种表现方式。具体如下:
1、定金是指卖方在合同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提前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付款的保证;
2、保证是指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经济实力强、遵循诚实信用的法人作为第三方来保证买方的付款。一旦买方不能按时付款,担保人应承担付款责任;
3、抵押是指买方或第三方提供一定数量的财产作为付款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财产折扣拍卖,出售价格优先受偿;
4、质押是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使后者享有优先受偿债权的权利;
5、留置,是指债权人依照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留置债务人的财产,直至债务人欠的债务全部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