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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予支持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2024-07-09 来源:星星旅游

离婚损害赔偿除了支持的情形,其他的情况都是不支持的,支持的情况有:

1、一方重婚;

2、一方与他人同居;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一方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除此之外,其他情况法院不会支持损害赔偿。

一、男方离婚赔偿女方吗

男方离婚不一定需要赔偿女方。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男方没有以上情形,则女方不能请求损害赔偿。夫妻双方均有错情形的,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分居两年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分居两年一方不同意离婚,当事人可到法院起诉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原告可以举证证明存在以上任一情形,以说服法官支持判决离婚的诉讼请求。

三、索要青春损失费法律支持吗

索要青春损失费法律不支持,法律没有支持青春损失费的规定,只有夫妻离婚,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况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