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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行政复议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024-07-09 来源:星星旅游

商标异议申请需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明确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和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书应一式两份,编排证据目录并装订成正副本。申请书及其他书件应用中文填写,字迹工整清晰,如有外文内容应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人章戳位置需加盖与异议申请人名义相同的印章或签名。异议期为3个月,异议申请需有明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否则将不予受理。

法律分析

1、应提交的书件

(1)商标异议申请书,可从中国商标网下载;

(2)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中国商标网下载);

(4)经异议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作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5)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代理权限、代理事项及授权日期。同一代理人不能在同一商标异议案件中同时代理异议双方当事人。

2、具体要求

(1)一份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编排证据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正副本。

(2)办理商标异议申请及相关事宜应当使用中文。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可以用钢笔、签字笔填写,但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相关证据材料内容为外文的,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3)应正确、规范、逐项填写商标异议申请书,并在“申请人章戳(签字)”位置加盖与异议申请人名义相同的印章或签名。

申请商标异议的注意事项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初步审定公告次日起算。异议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收寄日不明确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收寄日证据的除外。

3、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异议理由应当用文字明确表述,以便于对方当事人答辩和商标局审理。如没有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将导致该异议申请不予受理。异议申请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未声明的视为放弃提交补充材料。

结语

请尽快准备并提交商标异议申请所需的书件,包括商标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相关证据材料等。异议申请书应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可以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请注意,商标异议申请只能针对一个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应一式两份,并编排目录和页码。如有外文材料,请提供中文翻译件。在申请人章戳(签字)位置,请加盖与异议申请人名义相同的印章或签名。请务必在异议期限内提交申请,异议期为3个月,逾期将不予受理。如需补充证据材料,请在申请书中声明并在3个月内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三十八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注册人发现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商标局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更正,并通知当事人。

前款所称更正错误不涉及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五章 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 第四十六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裁定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