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执行易制毒化学品“五双管理制度” 的实施, 明确工作职责, 责任到人、 到位, 特制定如下规定:
1、 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保管员, 须经公安部门批准备案。 应政治可靠, 表现良好, 工作认真负责, 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及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2、 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具有熟悉操作剧毒品的一般常识。仓库内要保持清理卫生。
3、 易制毒化学品仓库, 必须设置独立储存专用仓库。 远离明火、热源, 库房通风良好。 库房内必须设置防盗报警装置。 防盗、 报警系统的技术、 设施, 必须保持有效、 牢固、 可靠, 定期检查。
4、 易制毒化学品储存管理, 必须严格遵守“五双管理制度”,(即双方收发、 双人记账、 双人双锁、 双人运输、 双人使用) 具体操作要求如下:
(1) 双人收发
凡购进的易制毒化学品入库, 必须由专职负责该库的保管员(双人) 负责验收易制毒化学品入库。 验收时, 应凭随货发票、 入库单核对品名、 规格、 数量、 包装容器、 质量等, 是否相符、 良好等。 保管员(双人) 方可填入入库登记, 签名办理入库手续。凡到仓库提取易制毒化学品的, 必须持有效领料单, 交由保管员(双人) 核对品名、 规格、 数量, 然后保管员(双人) 按规程提取易制毒化学品出库。 安管员负责入、 出库的监督工作。
(2) 双人记账
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仓库记录, 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保管人员须建立二套账本, 一套由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保管员管理, 另一套由生产安环部管理, 对进出库易制毒化学品须凭进出仓库的有效发票、 领料单作为记账凭证, 每日须进行对账,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报告。
(3) 双人双锁
易制毒化学品储存专用仓库的进出库房门, 必须配备两把锁。 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保管员两人各持一把锁匙。 凡进入仓库工作时, 必须双方保管员同时到达方可开启、 关闭仓库门。 保管员必须妥善保管锁匙, 随身携带。
(4) 双人运输易制毒化学品从供应商送至公司采购部, 由采购部负责派二名人员押送。易制毒化学品从专用仓库送至使用场所, 全过程必须配备两名以上人员, 由保管员和安管员负责运送及保卫, 易制毒化学品运送过程中存放在铁盒内并密码上锁。
(5) 双人使用易制毒化学品配置好后, 由实验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使用, 安管员现场监督。
5、 在工作过程中, 如发现数量短缺、 破损、 外溢等情况, 应及时作出应急处理, 报告公司生产安环部和当地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