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弧焊变压器安全要求
JB 3643—2000
国家机械工业局2000—04—24批准 2000—10—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是对JB 3643—92《小型弧焊变压器安全要求》进行的修订。
这次修订JB 3643—92,主要做了以下变动:
1 JB 3643—92既有安全指标,又有技术指标。修订后的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按照标准化法规定,只有安全指标和有关性能指标。
2 JB 3643—92对承受跌落的要求是推荐性的,事实上,小型弧焊变压器一般直接用手搬运,难免跌落,故修订后的标准,规定了电源承受跌落的要求。
3 对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温升(温度)限值等表达方式及指标值作了变更。
4 对介电强度,按IEC 60974进行修改。
5 增加了电缆固定装置的具体要求,试验方法也作了改变,更便于操作。
6 对保护性导体接线端子、输出接线端、无意中的防触电保护、热保护装置等提出更具体的要求。
7 增加了相关安全要求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B 3643—92。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电焊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唐山松下产业机器有限公司、上海通用电焊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南洋泰兴电焊机厂。
本标准参加单位:西安阿房宫机电设备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樊绰、陈永强、董安坤、周正。
本标准1984年首次发布,1992年修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可供焊工进行短时焊接的小型弧焊变压器结构的安全要求和相关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使用条件下,供焊工进行药皮焊条短时手工电弧焊接的小型弧焊变压器(以下简称电源)。
对于某些特殊要求,可在本标准基础上,由用户和制造厂协商,或在专用技术条件或产品标准中予以规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423.3—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T 2900.22—1985 电工名词术语 电焊机
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eqv IEC 60529:1989)
GB/T 10249—1988 电焊机型号编制方法
GB 11021—1989 电气绝缘的耐热性评定和分级(eqv IEC 60085:1989)
GB/T 13306—1993 标牌
GB 15579—1995 弧焊设备安全要求 第1部分:焊接电源 (idt IEC 60974/1:1989)
GB 15579.11—1998 弧焊设备安全要求 第11部分:电焊钳(eqv IEC 60974/11:1992)
GB 15579.12—1998 弧焊设备安全要求 第12部分:焊接电缆耦合装置(eqv IEC 60974/12:1992)
GB/T 16935.1—1997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1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idt IEC 60664—1:1992)
JB/T 5256—1991 电焊机检查及抽样方法
3 定义
本标准除使用下述定义外,所用其余名词术语均符合GB/T 2900.22和GB 15579的有关规定。
小型弧焊变压器:额定焊接电流不大于200A,额定负载持续率为20%的弧焊变压器。
4 电源的型式和基本参数
4.1 电源的产品型式
4.1.1 焊接电流的调节方式有变换抽头式、动铁式等。
4.1.2 电源的产品型号按GB/T 10249规定进行编制。
4.2 电源的基本参数
4.2.1 额定焊接电流等级:由企业标准规定。
4.2.2 额定负载持续率(%) 20。
4.2.3 工作周期(min) 10。
4.2.4 焊接电流调节范围:
a)电源的额定最大焊接电流应大于或等于额定焊接电流;
b)电源的最小焊接电流由企业标准规定。
4.2.5 型式试验的约定负载电压值
电源应能在整个调节范围内提供符合下述公式要求的约定负载电压下的约定焊接电流:
U2=18+0.04I2
式中:U2——负载电压,V;
I2——焊接电流,A。
5 使用条件
电源应在下述条件下正常工作:
5.1 环境条件
a)周围环境的空气温度
在焊接时 一10~+40℃
在贮运过程中一25~+55℃;
b)空气相对湿度
在40 ℃时 不大于50%
在20 ℃时 不大于90%;
c)周围空气中的灰尘、酸、腐蚀性气体或物质不超过正常含量,由于焊接过程而产生的这些物质除外;
d)海拔高度不超过1 000m。
5.2 供电电源
5.2.1 额定输入
a)电压:单相220V或380V;
b)频率:50Hz。
5.2.2 电网品质
a)电压波形为实际的正弦波;
b)电压波动不超过额定值的土10%;
c)频率允许偏差±0.5 Hz。
6 试验条件
在10~40 ℃的环境下,对新的干燥的和装配完整的电源进行试验,所用的测量装置不能够影响电源的正常通风,或者通过它传热或散热,通风情况与正常使用时相同。
测量仪表的准确度或精度要求:
a)电气测量仪表:0.5级;
b)温度计:±0.5 K。
7 要求和试验
7.1 绝缘
7.1.1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电源应能在3级或4级污染环境使用。
部件或组件如予以全封闭、包壳或者密封,允许采用2级污染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对于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的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额定最大电压 V 有效值 | 电气间隙 mm | 爬电距离 mm | 接线端子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mm | ||||||
3级污染 | 4级污染 | ||||||||
污染等级 | 材料类别 | 材料类别 | |||||||
3 | 4 | Ⅰ | Ⅱ | Ⅲa | Ⅰ | Ⅱ | Ⅲa | ||
0~50 | 0.8 | 1.6 | 1.5 | 1.7 | 1.9 | 2.0 | 2.5 | 3.2 | 6.0 |
51~130 | 1.5 | 1.6 | 1.9 | 2.1 | 2.4 | 2.5 | 3.2 | 4.0 | |
131~250 | 3.0 | 3.2 | 3.6 | 4.0 | 5.0 | 6.3 | 8.0 | ||
251~415 | 5.5 | 5.5 | 5.6 | 6.3 | 8.0 | 10.0 | 12.5 | ||
注:表中未列出的额定电压下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见GB/T 16935.1。 |
表1中各行列出了额定最高电压下的爬电距离,如果在较低的额定电压下,允许采用插入法,电气间隙不能用插入法。
用过电压限制装置(如金属氧化物压敏电阻)保护的电源部件(如电子线路或元件)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可按剩余电压值(1类过电压保护,参见GB/T 16935.1)的规定。
表1数值也适用于电源内部的焊接回路以及与输入回路相隔离的(如变压器)控制回路。
如控制回路直接与输入回路相连接,则应采用输入电压值。
采用GB/T 16935.1表Ⅱ所列的耐冲击电压值,对电源进行介电强度试验。
7.1.2 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不应低于下列数值:
a)初级回路与机壳之间2.5 MΩ;
b)次级回路与机壳之间2.5 MΩ;
c)初、次级回路之间5 MΩ。
在室温下使用500V直流电压,测量稳定的绝缘电阻值,检查其合格与否。测量时应无干扰抑制或保护电容器。
在测量期间,固体电子元件及其保护装置可以短路。
7.1.3 介电强度
电源应能经受表2试验电压而无闪络或击穿现象发生。
对于那些按其有关标准规定低于本标准试验电压的元件,可以予以短路保护。
仅与输入回路相连或仅与输出回路相连的元件,在介电强度试验中可以断开或短路,但不能因该元件断开而隔断被试电路。
输入回路与输出回路之间的元件,或输入回路和焊接回路与外露导电部件之间的元件不能断开。
连接到保护性导体接线端的控制回路在试验过程中不能断开,应按外露导电部件进行试验。
输入回路或焊接回路与外露导电部件之间的干扰抑制或保护性电容器,如符合有关标准,则可以断开。
表2 V
试 验 电 压 | ||
初级回路与机壳之间 | 次级回路与机壳之间 | 初、次级回路之间 |
1875 | 1875 | 3750 |
用介电强度试验装置进行试验,检查其合格与否。
试验开始时施加的电压值应不超过规定值的一半,而后逐渐增加至满值,并持续60s(出厂试验时为5 s)。结束时迅速将电压降至满值的一半以下,才能切断电源。
在该项试验过程中,泄漏电流不应超过10mA。
7.2 湿热
电源应具有耐湿热性能,经过湿热试验后,各绕组能承受表2试验电压值的70%的介电强度试验,历时1 min,无闪络和击穿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