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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2024-07-16 来源:星星旅游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1.    (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2) 总经理安全职责
    (3) 各分公司经理、厂长安全职责
    (4)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5) 技术部经理安全职责
    (6) 运输处车队长安全职责
    7) 化验员安全职责
    (8) 施工队长安全职责
    (9) 班组长安全职责
    (10) 安全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1) 各分公司(厂)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2) 施工队现场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3) 工人安全职责
2.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3.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4. 施工防火责任制度
5. 民工使用培训管理制度
6. 劳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7.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8. 安全教育制度
9. 安全检查制度
10.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1. 安全生产惩罚规定
12. 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13.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一、 安全管理方针任务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加强管理消除隐患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提高施工经济效益

 

二、安全管理体制:

结合目前总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情况和管理的基本原则,总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三级管理,即公司总部一级,各分公司(厂、办事处)一级和施工队(车间)一级, 总体上实行一级监督约束和管理一级,制订和分解安全管理目标,一级对一级负责, 保证完成规定的安全管理目标的安全管理体制。具体是:公司总部设立安全部,其主要职责是协助领导具体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包括: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制订和完善以及贯彻执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保证各项规定完全得到贯彻落实,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具体管理对象是各二级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和专(兼)职安全员,并有权对各施工认和各施工观场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分公司(厂、办事处)的负责人是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根据具体情况可分别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协助二级单位领导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不管是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还是设安全负责人,都必须做到真正重视安全管理,人、财、物全力支持,职责上以安全管理工作为主,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得到切实贯彻执行,加强培训和检查,并做好各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和监督实施工作,保证生产(厂)车间安全生产或分管区域工程的施工安全。各二级单位的安全管理对象是生产(厂)车间或分管区域施工队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施工队长及施工队专(兼)职安全员工作的检查和指导,重点做好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要求施工队进行整改,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鉴于目前施工队不固定和流动性大的特点,各单位要把安全管理点定在施工现场,着重于施工现场各类问题的发现和整改)。
    生产车间主任、施工队长分别是车间、施工队安全责任人,要对本车间、施工队工人的安全与健康负责。要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造价50万元以上)要设专职安全员,但不管是专职还是兼职安全员,都必须保证总公司对车间和施工现场所制定的各项安全规定得到完全贯彻执行,兼职安全员要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为主,坚持每天组织召开班前会,并做到班前提醒、班中检查和班后总结,在做好安全工作的前提下再去承担其它工作,同时,现场安全员要坚持跟班,注重随时发现和解决生产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遇到紧急情况,要先令停止生产(施工),并立即上报领导,待问题解决后再恢复生产(施工)。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总公司各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一切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各阶段安全生产情况,学习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法令、制度,并向下属单位宣传贯彻执行。
    2、负责与下属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监督执行。
    3、实行不定期下基层检查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先进,对存在不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4、对出现的伤亡事故,负责调查、分析、处理、结算工作。
    5、抓好各单位安全经费的落实使用与在岗位安全员及特殊工种的培训发证工作。
(二)、总经理安全职责
    1、对公司的安全施工(生产)负总的责任,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经常投入精力过问安全生产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安排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2、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及有关规定,并定期组织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对各级领导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与考核,经常督促、检查和支持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
    4、组织领导制订和审定本企业制订的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贯彻执行。
    5、负责组织召开公司每年一次的安全工作会议,组织总结、分析和布置公司的安全工作。
    6、组织领导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者作出处理。
(三)、各分公司经理、厂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本单位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领导责任,直接领导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2、在管理施工(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负责组织本单位内部职工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采取一切可能措施,改善本单位施工(生产)条件,搞好劳动保护,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4、主持和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消除,做到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5、负责本单位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订防范措施,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或提出处理意见。
(四)、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 项目经理对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
    2、 在项目施工生产全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3、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4、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承包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加以落实解决;
    5、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并认真吸取教训。
(五)、技术部经理安全职责
    l、 公司技术部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2、负责公司各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及特殊工种的考核、发证工作,并负责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施工前,应首先考虑安全情况,对因技术、质量而直接导致的伤亡事故,应负领导责任。
    4、负责新工人的技术教育及技术考核I作。
    5、参与公司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在技术方面提出改进措施。
(六), 运输处车队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车辆安全管理的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
    2、努力做到车辆的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养和修理,建立健全《安全行车卡片》、 《车辆技术档案》;《违章肇事登记表》和《行车通知书》等制度。经常检查督促执行。
    3、 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教育及行车学习班,负责行车设备的管理和安全标志的设置,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鉴定。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及时向车管部门汇报。
    4、 负责做好对驾修人员的技术考核,配合车管部门组织车辆驾驶员的年审,实行专人专车,推广安全行车、维修保养车辆的先进经验,提高驾修技术水平。
    5参加违章肇事或车辆事故的调查研究、分析,对有违章行为的驾驶员向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对行车先进者提出奖励。
    6、负责公司车辆安全管理,有权检查车况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情况,有权制止驾驶员的违章行为,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7、要教育驾驶人员严禁酒后开车, 遵守有关的安全制度
(七) 、化验员安全职责
    l、在质量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协助经理搞好化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按照化验分析物料操作规程,进行各种金属材料分析。确保各种原材料及配套件、外协件安全入库。
    3、正确使用化学分析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其它化验器具、试剂,按有关安全规定分别存放。试验用易燃爆、有毒物品小样、剧毒物品要单独指定专人定点储存。
    4、定期检修、校正各种仪器,确保质检数据准确。
    5、做试验用的各类器皿要清洗,废液废渣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6、化验室重地,严禁外单位人员携带火种入内。室内严禁吸烟。
    7、化验用的电炉及电气设备使用时,工作人员不得脱岗,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以防火灾。
    8、正确使用室内的安全装置、防尘防毒设施、消防器材等工具,并保管维修备用。
(八) 施工队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本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本队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领导责任。
    2、要经常督促和检查本队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3、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教育,负责组织召开班前、班后会,认真做好班前提醒、班中检查和班后总结工作。
    4、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认真做好施工队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的安全防护装置,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经常检查使用情况。
     6、发生工伤事故要按规定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九) 班组长安全职责
    1、 认真贯彻并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带领本班职工作业。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生产任务布置、安排、落实安全措施,督促、检查本班组成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3、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必要的情况下对本班组成员作进一步地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工人违章作业。
    4、班前应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5、组织好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作相应记录o
    6、发生工伤事故,迅速进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十)安全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制度。
    2、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这些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编制有关安全教育材料,经常的、有计划的对有关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4、协助领导组织好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发现重大隐患时,有权指令先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规定及时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 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且督促他们按期实现。
(十一)、各分公司(厂)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以及有关法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和文明生产工作。
    2、参与制定本单位内部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3、参加本单位内部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交底活动,并根据情况随时提出确保安全施工的补充措施和意见。
    4、协助领导做好分公司(二级)安全教育工作,经常对本单位职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指导和监督施工队安全员工作,定期向领导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5、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限期整改,特殊情况有权要求先停工,消除隐患后再恢复施工。
    6、负责本单位发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报总公司备案,参与总公司发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十六)施工队现场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协助施工队长做好施工人员、特别是新引进人员施工队级(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督促他们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开展好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检查和班后安全总结工作。
    3、施工中认真做好跟班检查,随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隐患,监督施工人员对安全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
    4、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紧急情况时,有权命令停止作业,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5、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报告,并积极参加抢救工作,协助施工队长分析事故原因,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十七)工人安全职责
    1、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不野蛮施工,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爱护并正确使用生产(施工)设备、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3、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急征兆,应主动采取措施, 当人力无法抗拒时,可先撤离岗位,并向负贵人报告。
    4、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5,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抢救,保护现场,并如实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四、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一)每个工程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其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得开工。
(二) 编制人员(技术员、施工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现场调查,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再研究经济效益和施工进度等因素。
(三) 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切实可行,防止一般化、形式化、口号化。
(四)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应针对下述特点:
    1、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造成的施工安全危害。
    2、针对不同工序特点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
    3、针对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
    4、针对采用有害施工人员健康的特殊材料的特点。
    5、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的环境给施工人员或周围居民带来的危害,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因难和危害等,从技术上采取防护措施,保护施工人员安全,保证工程安全施工。
(五)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与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
(二)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三)特种作业范围: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操作;
    4、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四)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要的文化程良和安全、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五)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六)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上岗作业。
(七)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复审,超过期限不复审的,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八)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公司有关部门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有权扣证1——12个月,对情节严重者,由发证部门吊销操作证,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 施工防火责任制度

(一)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结合施工现场水源、周围环境、占地面积和地理特点,首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绘制施工现场平面图,并在施工方法和技术中将有关消防安全一并考虑进去。
(二)、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应以施工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防火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仓库及暂设生活办公区,废品集中区等区域,各区域之间的防火间距要符合要求。
(三)、实行总承包的建筑工地,要全面承担消防工作,按照“谁施工淮负责”的原则,与分承包单位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其消防责任,并应监督检查分包单位消防正作进展落实情况。
(四)、施工单位要确定一名施工现场的行政领导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工程和规模较大的工程,要成立施工现场保卫组,配合现场防火责任人抓好现场防火工作。
(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消防器材要规定定期检查和换药,对易燃易爆的生产场区和仓库,订立专门的防火防爆制度。
(六)、高层建筑工地应建立防火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管理计划,工地负责人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应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
(七)、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应划分用火作业区,禁火区和生活区区域,并和高层建筑物间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八)、严禁在高层建筑脚手架上吸烟或堆放易燃物品。
(九)、冬季施工期间,在没有拆除外脚手架的高层建筑房间内一般不允许安设火炉,如必须安设时,应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实行专人负责。
(十)、在脚手架上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放在建筑物内,不得放在走道或脚手架上,同时应先将下面的可燃物移走或采用非燃烧材料的隔板遮盖,焊接完成后,及时清理灭绝火种,没有防火措施不得在脚手架上焊接或切割作业。
(十一)钢管脚手架、施工电梯等设施其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时,应设避雷装置,并经测试合格方能使用。

七、 民工使用培训管理制度
(一) 对新招收的农民工,承建制的施工队伍必须纳入公司总体管理日程,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条例。
(二) 对新招收的农民工及承建制的施工队伍,要进行先体检及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后再使用,严禁未经考核体检培训上岗使用。
(三) 施工用人单位要确定一名行政负责人负责对新招收的农民工及承建制队伍的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农民工、承建制认伍的使用和管理。
(四) 对不符合考核要求的,身体有缺陷的民工,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工禁止使用,对符合考核要求的农民工,承建制队伍,定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五)对新进厂的农民工,承建制施工队伍,要进行登记,造册纳入劳工档案,福利待遇同基本工人一样对待。

八、 劳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购买制度
1、购买各种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一律在正规的劳保商店购买。不准从小商贩手购置。

2、 凡购买的各种防护设施,应符合质量要求。
必须有:
① 产品生产许可证;
② 出厂合格证;
③劳动部门监测证等,不得购买劣质品。

(二)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防护设施购买、发放台帐,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
2、安全带、安全绳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里,定期凉晒,以免受潮霉腐。
3、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日晒雨淋,搬运时不准使用带钩刺的工具。
4、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检测,凡有破损、裂缝、腐朽的安全帽,断丝、腐朽的安全网,破损、断丝的安全带等各种防护用品,已达不到规定承载要求,均作报废处理。
(三)使用制度
1、安全网
(1)、使用时,应该避免发生下列现象:
把网在粗糙的表面或锐边拖拉;在网内或网下方堆积物品;人跳进网内或把物品投入网内;电焊焊渣或其它火星落入网里;网周围有严重的酸碱烟雾等。
(2)、对使用中的网必须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当受到较大冲击后最好更换网或及时进行检查,凡有严重的变形和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均必须停止使用,应进行修理或更换。
(3)、经常清理网上的落物,保持网工作面的清洁。
(4)、当受到化学品的污染,应进行冲洗,洗后自然干燥。

(5)、旧网在使用前,应由专人负责进行全面的检查,并签发允许使用的证明。
2、安全帽
(1)、安全帽应无裂纹,垫衬完整,帽衬完好扎紧,帽带不得腐蚀
(2)、帽衬与帽壳之间必须保持有足够的缓冲间隙,即垂直间距需在:25—53mm之间,水平间距需在5—20mm之间。

(3)、戴安全帽要系好帽带,防止脱落。
3、安全带、安全绳
(1)、安全带、安全绳应由专人保管,使用前必须先做一次外观检查,使用中也应注意检查,如发现有部件破损、断丝、变质等情况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2)、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m以上安全绳应加缓冲器。
(3)、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4)、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随意拆掉,更换绳时要注意加套绳。
 (5)、安全带使用两年后,按批量购入情况抽检一次。围杆带做静负荷试验,以2206N(225Kg)拉力拉3分钟,无破断可继续使用。悬挂安全带冲击试验时, 以30 Kg重量做自由附落试验,若不破断,该批安全带可继续使用。

九、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一)、所有工程施工都必须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网架、钢结构吊装、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并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批,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力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来,不能流于形式,要切实可行。
(二)、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材料堆放、临时和附属设施等的平面布置要符合安全要求,并要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三)、各种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都要齐全有效,没有安全装置的不能使用;要建立定期保养维修制度,检修各种设备的同时,要检修其相应的防护装置。
(四)、脚手架、安全网等搭设完毕必须经施工队长验收,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及有关规定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也要派专人维护,发现有变形、倾斜、摇晃等情况,要及时加固,确保安全。
(五)、施工现场的坑、井、沟、洞及其它有危硷的地点,要指定专人设置围栏或盖板和安全标志,各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六)、坚持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分公司(办事处)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职工进行详细交底,施工队长(专<兼>职安全员)每天要坚持以班前会的形式对工人进行施工过程、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对防护用品的使用等的安全交底。
(七)、加强季节性的劳动保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保暖,防止密闭室内煤气中毒,雨、雪和台风到来之前,应对临时设施和机电设备进行适当的检修,雨雪过后要采取相应的防滑措施。
十、 安全教育制度
(一)、安全教育分级分类实施,总公司安全部负责由总公司统一招聘新工人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和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对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对管理人员着重于安全方针、政策及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安全技术知识、基本安全管理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典型责任事故案例等; 对工人:有关安全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安全基本常识、典型违章事故案例等。
(二)、分公司(厂、 办事处)分别负责本单位新引进工人的二级安全教育和每年不少于两次的本单位范围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责任人组织进行。教育内容:对管理人员为安全法规、基本安全技术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基本安全管理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对工人: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要领,现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典型违章事故案例剖析等。
(三)施工队长和专(兼)职安全员坚持每天对工人在班前进行安全教育活动,着重安全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当天施工中主要安全防护措施以及近来在施工中出现的新的不安全因素等情况。
(四)对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除参加上述三种教育形式外,由总公司安全部统一组织参加有关部门举行的特种作业安全培训班进行培训;对已在当地注册的二级公司,允许安排参加当地有关部门举办的特种作业安全培训班进行培训,并将人员及培训情况投总公司备案。

十、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工作分级分块进行。
(一)总公司级安全检查:定期为每季度开展一次,不定期根据工程需要进行。总公司级检查,检查对象力总公司所有的二级单位,并抽查施工现场。检查由公司安全部协助领导组织进行,检查内容为:总公司所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各二级单位领导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情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及其职责完成情况,规定的安全教育活动开展及工人安全意识等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对重大的事故隐患和严重的管理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按“安全生产惩罚规定”给予处罚。
(二)分公司(厂、办事处)级安全检查:定期的每月检查一次,不定期的根据工程需要安排进行,以保证本单位所有施工工程。二级单位至少每个现场检查一次(特别是对工期较短的),检查工作由二级单位安全责任人(专<兼>职安全员)组织进行,检查内容为:总公司所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各车间、施工队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工地(车间)班前会召开情况;工人安全意识和基本的安全技能等。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并按“安全生产惩罚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三)车间、施工队级安全检查:车间、施工队要坚持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做到班前提醒、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并注重于班中检查和整改。检查由施工队长、专(兼)职安全员组织进行,检查着重于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人防护用具使用及佩戴情况;安全防护设施情况,脚手架使用中的稳固情况;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思想情绪变化情况等。对重要的施工工序和生产环节要重点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保证工程施工安全。
对不检查不整改的,将按“安全生产惩罚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各级检查必须有记录备查,作为考核的见证材料。

十一、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合理使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间不准嘻戏打闹,现场内不准光脚、穿拖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带小孩进入施工观场)。
(二)严禁在易燃易爆和不能动火的地方吸烟或烤火,高空施焊必须按特殊工作环境进行施焊。
(三)施工现场所有的通道口、预留洞口等危险处所,应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按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四)现场各种机电设备,安装电源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经过漏电保护装置并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所有用电设备到配电盘至少采用二级以上联保o
(五)各种手持电动工具都必须经过三次保护装置,戴绝缘手套方能操作。
(六)现场用电要符合《施工现场临地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配电箱、闸刀箱,必须门锁齐全,闸刀盖扭齐备,严禁一闸双用或多用以及动力、照明合用。

十二、 安全生产惩罚规定
    为使总公司所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得到完全贯彻执行,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如果总公司各部门成员没有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而致使发生安全事故,则总公司追究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包括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
(二)、如果总公司各部门发生较大或连续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则应追究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责任,包括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三)、总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应无条件接受总公司安全部门的各种例行安全核查, 如发现违规事件或安全隐患,应根据安检人员的意见及时整改, 安检人员有权根据公司的制度,对违规当事人和其上级主管进行处罚。
(四)、如果各分公司在工程施工中,严格遵守总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如发生偶发性安全事故,由总公司和当事分公司共同承担经济责任;如果分公司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当事分公司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总公司根据事故等级追究当事分公司经理责任。
(五)、经济惩罚规定:
    具体经济惩罚分年终考核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具体违规两种情况,由检查部门掌握实施。具体规定为:总公司级检查具体罚到二级单位有关责任人,不处罚当事人。二级单位处罚到施工队有关责任人和违规当事人,施工队级检查着重于随时发现和随时解决有问题,允许不进行经济惩罚,但检查要有记录资料备查。具体规定如下:
    l、对不重视安全管理, 不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所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所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活动,包括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无活动记录资料,总公司历次检查中反映情况较差的,不管全年出现事故与否,均视为无安全意识或安全意识不强,罚二级单位负责人1000—2000元,二级单位安全员500—1000元。
    2、工程施工无安全技术措施, 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虽交底但无记录资料,检查中发现一次罚二级单位负责人50—1 00元,二级单位安全员(以下称安全员)30—50元,施工队长及现场安全员各。30—50元。
    3、在施工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发现一人次罚二级单位负责人30—50元,安全员10—20元,施工队长及现场安全员各10—20元,当事人5—10元。
    4、施工现场高空作业时要挂安全带,不挂者发现一人次罚二级单位负责人30—50元,安全贞10—20元,施工队长和现场安全员各10—20元,当事人5—10元。
    5、对按规定需要挂设安全网的,一定要挂设,对不按规定挂设的,发现一次罚二级单位负责人50—100元,安全员30—50元,施工队长和现场安全员各30—50元。
    6、施工现场用电要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用电设备要装设漏电保护器,每周坚持做试跳并有试跳记录,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从配电盘至用电设备至少采用二级联保,动力和照明用电要分设,检查中发现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罚二级单位负责人30—50元,安全员2 0—30元,施工队长及现场安全员各20—30元。
    7、对新引进工人没有进行相应级别的安全教育或没有对工人接规定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发现有一人次罚二级单位负责人30—50元,安全员20—30元,施工队长及现场宇全员各20—30元。
    8、对特殊工种要经过有关部门培训持证上岗,发现有一人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罚二级单位负责人30—50元,安全员20—30元,施工队长及现场安全员各l0—20元。
    9、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未按规定搭设或使用前未经验收的,发现一次罚二级单位负责人50—100元,安全员30—50元,施工队长及现场安全员各30—50元。
    10、对施工中有违章指挥或违规、违章操作的,发现一次罚二级单位负责人30—50元,安全员20—30元,施工队长及现场安全员各20—30元,当事人10—20元。
    11、对不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活动,不建立或不完善安全管理台帐(即安全教育、检查、例会、事故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及处理等记录资料),每缺少一项罚二级单位负责人30—50元,安全员20—30元,施工队长及现场安全员各20—30元。
    12、对不按时上报有关安全月报表或所填报内容存在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次罚二级单位负责人30—50元,安全员20—30元。
    13、对事故的处理,要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工伤事故管理"的规定进行上报和处理,每发生一起事故视情节轻重(即轻伤事故还是重大安全事故),罚二级单位负责人500—3000元,安会员300—2000元,施工队长300—2000元,现场安全员200—1000元,对情节特别严重者除罚款外还要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14、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将视情节从严处理o
    15、对因不吸取教训,执迷不悟,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强管理,致使同样事故重复发生的,将根据所发生事故的罚款情况加倍进行处罚。
    16、对二级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将根据责任的大小分别对总公司有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作罚款处理,罚款额为500—3000元。

十三、 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一)、油漆工:
    1、油漆工的作业场所严禁存放易燃等物品,工作场地不准吸烟和进行焊接等一切明火作业。
    2、天论是喷油漆还是刷油漆作业,都严禁踏在喷刷漆未干的物件上,以防滑倒。
    3、工作时使用的梯子、跳板必须坚实,要有防滑措施,否则不准使用。
    4、油漆涂料凝结对, 不准用火烤。
    5、两人在同一物件上作业时,应互相协作,防止碰撞。
    6、在离地2m以上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并把安全绳拴在可靠的安全地点。
    7、在屋架、屋面板等处刷油漆时,应搭悬空脚手架,给室内净高4.5m以上的天棚刷油漆对,应搭满堂架子。
    8、刷有毒性油漆对,应通风良好,并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品。
    9、油漆原料、稀释剂,应白专人妥善保管,注意防火。
    10、油纱一定要放在桶内,及时处理,不得乱抛。
    11、在涂刷油漆对,必须避免油漆滴在脚手板上,如有油漆滴下须铲除,处理废酸废物或废旧煤油、汽油、松节油、硝漆等易燃物品的工作, 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担任。
    12、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二)、钳工:
    1、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不可用力过猛,錾子、扁铲有卷边或裂纹,不得使用,顶部有油污要及时清除。
    2、使用手锤不准戴手套,锤柄、锤头不得有油污。
    3、使用钢锯,工件夹牢,用力要均匀,工件将锯断时,要用手或支架托住。
    4、使用活扳手,扳口尺寸应与螺帽尺寸相符,不应在手柄上加套管,高空操作使用扳手如用活扳手,要用绳子系牢,人要系好安全带。
    5、使用台虎钳,钳把不得用套管加力或用手锤敲打,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一。
    6、在同一工作台两边凿、铲物件,中间应设防护网,单面工作台要一面靠墙。
    7、拆卸设备部件,应放置稳固,装配时,严禁用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孔,取放垫铁时,手指应放在垫铁的两侧。
   8、在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修、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保险,并必须用道木或支架等垫稳。
(三)、电工:
    1、电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能熟练掌握电气操作技术,并学会触电急救法, 任何电气设备在未查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
    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3、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4、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6、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7、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子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8、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9、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四)、起重工: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2、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3、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4、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5、编结绳扣应使用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下得短于300mm,用卡子连成绳套对,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6、地锚(柱)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埋制,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7、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8、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9、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高空拧紧和拆卸螺丝应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动扳手应系安全带。
    10、捆转向滑车或定滑车,捆绕数下宜多,必须排列整齐,受力均匀,捆绑定滑车应有剪滑措施,但起重量大的定滑车应用吊环。
    11、缆风绳应合理布置,松紧芍匀,缆风与桅杆顶应用卡环连接,缆风与地锚连接后,应用绳卡轧死。
    12、使用缆风绳应不少于三根,并不准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等处系结。
    13、起吊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对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完好可靠。
    14、使用的动力设备必须接地可靠,绝缘良好,移动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
    15、所吊物件必须捆缚牢固,经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起吊
    16、使用起重扒杆定位要正确,封底要牢靠,不允许在受力后产生有危险的扭、弯、沉、斜等现象。
    17、起重物件定位固定前,起重工不准离开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被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8、起重区域周围应设置警戒性标志或围拦,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遇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露天作业。
(五)电气焊工:
    l、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并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 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焊接带电的设备挺须先切断电源。
    4、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5、更换场地移动把线对,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
    6、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7、乙炔气瓶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8、氧、乙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冻结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
    9、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工作完毕,应将氧、乙炔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
    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1、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2、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六)、普通安装工:
    1、现场安装人员要熟悉有关安装工艺,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坚守岗位,不违章作业,并严禁酒后作业。
    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禁止施工现场穿拖鞋或光脚。
    3、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4、高空作业对,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鞋,不得往下抛掷物料o
    5、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随意攀登脚手架,对各种防护装置、 防护设施、警告牌、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必须拆除和挪动要经工程负责人同意。
    6、要集中精力施工,不得因其他事情而影响情绪、分散注意力,要时刻绷紧施工安全这根“弦”,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别人伤害”的“三不伤害”原则,确保安全施工。
(八)、中小机械操作工:
    1、手电钻:
       (l)、手电钻的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使用时应戴绝缘手套。
       (2)、操作时,应先启动后接触工件,钻薄工件要垫平垫实,钻斜孔要防止滑钻。
     2、倒链:
        (l)、倒链的链轮盘、倒卡、链条,如有变形和扭曲,严禁使用o
        (2)、提升的起重量,不得超过容许荷重能力。
        (3)、起重时,须慢慢将其倒紧,待链滑车全部吃力后,检查自身及其联系部分有无变化,无变化方可继续工作。
        (4)、操作时,根据倒链荷重能力或起重绞紧所需力量大小,安排细链拉动人数,不得任意加人或猛力硬拉,以免粗链受力过大而断裂,同时不准站在倒链正下方操作。
       ( 5)、重物需要在空间停留时间较长时,要将小链拴在大链上。
     3、千斤顶:
        (1)、操作时,千斤顶应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并用垫木垫平。
        (2)、丝杆、螺母如有裂纹,禁止使用。
        (3)、使用油压千斤顶,禁止站在保险塞对面,并不准超载。
        (4)、千斤顶提升最大工作行程,不应超过丝杆或齿条全长的7 5%。
        (5)、千斤顶的起重能力,不得小于设备的重量,几台千斤顶联合使用时, 每台的起重能力不得小于其计算载荷的l,2倍,避免因不同步造成个别千斤顶因超负荷而损坏。
        (6)、载荷应与千斤顶轴线一致,在作业过程中,严防发生千斤顶偏歪的现象。
        (7)、千斤顶的顶头或钩脚与设备的金属面或混凝土光滑面接触时,应垫以硬木块,防止滑动。
        (8)、几台千斤顶抬起一件大型设备时,起和落时均应细心谨慎,保持起、落平稳。

十四、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一)、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是:2—5M为一级;5—15M为二级;15—30M为三级;30M以上为四级;强风(六级以上)、高、低温,雨、雪天夜间及悬空等情况下的高处作业称为特殊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批。
(二)、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各类防护用品,未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三)、高处作业的地面应划出禁区,加设围栏,并在作业区不同的位置悬挂有关的警示标志,禁区围栏与作业位置外侧间距为:一级高处作业2—4M,二级高处作业3—6M,三级高处作业4—8M,四级高处作业5—l0M。任何人不准在禁区内休息或工作。
(四)、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设施和机具设备等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高处作业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凡患有癫痫病、精神病、高血压、贫血病等不适于高处作业者, 禁止上岗作业。
(六)、作业人员必须做好上岗前的一切准备,检查脚手架和所有工具、设施、安全用具等是否完好,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准备好安全带、裤脚要扎好,不准穿光滑底、硬底鞋登高。
(七)、进行特殊高处作业,必须有保证安全的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和监护人。
(八)、禁上在露天进行强风(六级以上)特殊高处作业,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
(九)、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用的材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十)、雨、雪天进行高处作业对,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在高耸的建筑物上进行高处作业,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暴风雨雪及台风之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进行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 应立即修改完善。
(十一)、攀登的用具,结构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得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对, 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十二)、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 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十三)、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十四)、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乱攀脚手架,也不得任意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下、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十五)、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需在梁上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对, 绳的自然下垂度下应大于L/20,并应控制在l0cm以内。
(十六)、钢屋架的安装, 在屋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时,对三角形屋架应在屋脊处,梯形屋架应在两端设置攀登上下的梯架,在屋架吊装以前,应在上弦设置防护栏杆,在下弦挂设安全网,吊装完毕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