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选择开设临时账户或一般账户进行日常账务往来,不必开设基本户。分公司的注册程序与新公司相同,办事处则由总公司管理,税务账务也由总公司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如有变更应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
可以开。但是分公司不是必须开设基本户,分公司可以开设临时帐户或者一般帐户进行日常账务往来。分公司的注册基本是和开设新公司的程序相同的,如果是开设办事处就简单些了,没有这些程序,直接由总公司管理,相关税账也由总公司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拓展延伸
分公司和子公司开设基本账户的要求和限制是什么?
分公司和子公司开设基本账户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和受到一些限制。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公司和子公司必须是经过合法注册的实体,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次,开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注册文件、身份证明、经营许可证等必要的证明材料。此外,银行可能会要求提供公司章程、股东信息、经营计划等附加文件。在开设基本账户时,还需要满足银行的最低存款要求和账户使用规定。另外,根据不同地区和银行的政策,还可能存在其他特定的要求和限制。因此,具体的要求和限制应根据当地法律和银行规定进行详细咨询和了解。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可以选择开设临时账户或一般账户进行日常账务往来。开设分公司的程序与开设新公司相同,而办事处则更为简单,由总公司管理,相关税务和账务也由总公司处理。在开设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基本账户方面,需要满足法律要求和银行规定,并提供相应的注册文件、身份证明、经营许可证等材料。具体要求和限制应根据当地法律和银行政策进行详细咨询和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十九条 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申请设立分所的,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合伙律师事务所对其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修订):第三章 融资促进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和提供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在其业务经营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修订):第八章 权益保护 第五十三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
中小企业有权要求拖欠方支付拖欠款并要求对拖欠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