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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屋加名问题

2024-07-04 来源:星星旅游

房产按揭需加名,需前往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申请流程包括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经审验后符合条件将办理变更登记并核发房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当事人或代理人应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法律分析

按揭中的房产要加名应该前往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房产等材料;

2、受理申请后,审验材料;

3、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变更登记,核发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按揭房屋名义变更的法律规定

按揭房屋名义变更的法律规定是指在房屋按揭贷款期间,涉及到房屋所有权或产权的变更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名义变更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一般情况下,房屋名义变更需要经过贷款机构的同意,并进行相应的手续办理。常见的房屋名义变更方式包括所有者更改、加名、减名以及产权转移等。在进行房屋名义变更时,需要注意遵守法律规定,如合同约定、法定继承、婚姻状况等。此外,房屋名义变更可能涉及到相关税费、产权证书的更新等问题,需要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进行指导和办理。最终,确保按揭房屋名义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于房屋所有者和贷款人都是至关重要的。

结语

按揭房屋名义变更需要前往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申请流程包括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经审验后符合条件的将获得变更登记和房产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当事人应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登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房屋名义变更需遵守法律规定,如合同约定、法定继承、婚姻状况等,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指导办理。确保合法有效的按揭房屋名义变更对房屋所有者和贷款人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