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报销比例根据保险类别和就诊医院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
肺炎住院报销的比例因保险类别和就诊医院的级别而异。新农合政策下,定点医院治疗肺炎的报销额度最高可达2万元,市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90%,二级为80%,三级为70%,而市外公立医院的报销比例则为5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情况下,超过500元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通常为80%。这些比例可能会受到医保政策的限制和条件,如限额等的影响。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金额需要查看当地的医保政策以及个人的具体情况。
社保的报销政策:
1、报销范围:涵盖药品费、诊疗费、手术费、床位费等;
2、报销比例: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社保、不同级别的医院,报销比例有所不同;
3、起付线标准:各地区根据经济水平设定不同的起付线,低于起付线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4、封顶线限制:报销金额达到一定上限后,超出部分将不再报销;
5、定点医院:只有在社保定点医院就诊,才能享受社保报销;
6、药品目录:只有列入社保药品目录的药品才能报销;
7、特殊病种:对于特殊病种,如慢性病、重大疾病等,社保会有特殊的报销政策。
综上所述,肺炎住院报销比例受保险类别和就诊医院级别影响,新农合政策下报销额度可达2万元,不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从50%至90%不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超过500元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80%,但实际报销受医保政策限制和个人具体情况影响,需参照当地医保细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