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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时买受人怎么办

2024-07-04 来源:星星旅游

1、主张减少价款:出卖人应负标的物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时,买受人可以请求减少价款。

2、主张解除合同:出卖人应负标的物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时,买受人有权主张解除合同。

3、请求更换、修理,或者另行交付无瑕疵之物。

4、主张损害赔偿。

一、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下:

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对标的物主张权利,买方不能取得所有权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权。为买方能够取得不受争议的财产,买方必须要求卖方在订立合同时提前说明,该出卖物是其拥有所有权和合法处分权的财产,如果卖方未将标的物上存有第三人的权利的情形预先告知买方,则买方有权请求降低价格、或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2、确定标的物有无质量缺陷。

卖方出卖的标的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如果标的物有表面缺陷,买方应于接受标的物的当时提出果标的物有隐蔽缺陷,买方应于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卖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缺陷,买方有权拒收。买方已接受的,卖方应根据情况承担降价、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等责任。但是,如果卖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已对标的物的缺陷作了声明,或买方知道标的物的缺陷而愿意购买,则卖方对标的物的缺陷不负责任。

3、督促卖方按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完整地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有关手续。例如对于房产、机动车辆、船舶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二、一物多卖的如何处理

一物多卖应按照以下顺序分别进行处理:

1、均未受领交付的,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出卖人多交货时怎么处理

出卖人多交货时,若买受人接收了多交付的标的物,对于该部分多交付的标的物,应当按照双方订立合同时约定的标的物价格计算价款。若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付的标的物,应当履行通知义务,及时的通知出卖人以免造成出卖人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610条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