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为单位的债务进行担保。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担保是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保证;而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由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当在保证合同中,如果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就是连带责任保证。
一、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区别
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的区别
1、连带担保责任更大
一般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要轻,就是在法院没有对被担保的人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你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担保的担保责任要大,就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承担责任。
2、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不同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两个担保人被起诉,担保责任如何判
1、两个担保人被起诉法院会根据担保合同中的约定处理,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担保人应当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保证人的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责任应承担哪些保证责任
担保人需要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而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