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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个人是否可以申请生育津贴?

2024-07-06 来源:星星旅游

深圳个人无法申请生育津贴,根据《深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申领,个人无权享受。但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职工可依法申请支付。

法律分析

深圳个人是否可以申请生育津贴?答案是不能。根据《深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生育津贴一般由用人单位申领,如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个人不享有生育津贴。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生育津贴,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依法申请支付。

拓展延伸

深圳个人生育津贴的申请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深圳个人生育津贴的申请条件和程序如下:个人申请生育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持有深圳市户籍;2.年满18周岁;3.已婚或未婚但与生育子女的另一方有固定居住关系;4.夫妻双方均无违法犯罪记录;5.符合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规定。申请程序如下:1.准备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等;2.前往所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申请;3.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申请材料;4.等待审核,一般审核周期为15个工作日;5.审核通过后,领取生育津贴。具体申请条件和程序可能会根据深圳市的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请及时咨询相关部门或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

结语

根据《深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深圳个人无法申请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一般由用人单位申领,如果单位未按规定发放,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依法申请支付。个人申请生育津贴需满足条件,并按程序前往所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具体申请条件和程序请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法律依据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三十一条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按照前款规定申请拨付生育津贴的,除应当相应提供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或者第三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相关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三十二条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按照前款规定申请拨付生育津贴的,应当相应提供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或者第三款规定中除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以外的材料,以及相关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用人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