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编制和户口,是两个概念,本来是互不牵扯的两件事。可是在大城市,有时候,有正式的单位、有编制,是可以上户口的条件之一。
2.户口和编制是两回事。现在一般人事代理的,户口都放在人才,或者打回原籍,都不算大城市的人。
能给解决编制的,一般应届生,单位都给解决户口。往届的要打分,要满足纳税和保险的条件,这样就难办许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