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出租 租给乙方作居室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室内设施及家具、家用电器
1、 设施:水电、水阀齐全,并安装到位,门窗完好无损,排水管道畅通。
2、 室内家具:写字台两个,沙发一套,茶几一个。
3、 家用电器:电热水器一个,洗衣机一台,消毒柜一台,冰箱一台,电视两台。
4、 以上设施、家具、家电均完好,乙方爱惜使用,如有损坏乙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二、 租用期限及相关约定:
1、 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一年,从日起至年日。
2、 房屋租金:_____元/月。
3、 付款方式:按___年交付,由乙方自承租之日起将__半__年的租金交给甲方(乙方需在前一个租赁期内的最后一个月的20日)将下一个租赁期内的租金交给甲方。乙方在交第一个租赁期租金时,另付押金100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租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第一次付款计4600元人民币。
4、 租赁期内乙方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按时按规定交水、电、卫生等各项费用。
5、 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黄色等物品,或从事其它违法犯罪活动,如因乙方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 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或互换房屋,如双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7、 甲方不得在租赁期内租金加价,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三、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自觉遵守本协议,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将承担壹仟元的违约金。
四、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
五、附则
出租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