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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经理劳务合同

2024-06-26 来源:星星旅游

质检经理劳务合同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在用人单位工作起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临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省(市)____区(县)____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类型和期限

用人单位、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_个月。

(三)乙方应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到岗。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地点

(一)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用人单位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____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7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用人单位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条件

(一)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三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用人单位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用人单位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用人单位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三)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15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注:加薪情况应明示与合同中。)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用人单位、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用人单位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合同变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人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用人单位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用人单位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用人单位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机会的;

4.用人单位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第八条

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用人单位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用人单位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用人单位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用人单位的严重误解,用人单位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用人单位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用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用人单位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用人单位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用人单位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用人单位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用人单位(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