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
施工工地地址
住所地
通讯地址
第二条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月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乡(镇_村)乙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年月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招用乙方在(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证号码为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甲方必须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乙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九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六、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乙方月工资标准为元或按执行。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出具工资支付凭证。
七、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乙方因工负伤或死亡的,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甲方没有提出申请的,乙方或者乙方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七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