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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设备运输合同

2024-06-26 来源:星星旅游

水电设备运输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一件水电设备由 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一、运输内容、数量、起止地点及价格

2、运输起止地点

起运地:

目的地:

启运日期:

限定到货日期:

二、运输承包价

1)整批设备运送按总价承包的方式,合计总运费为:

2)上述运输包含运输工具、捆扎及材料费、含沿途各项路费,道路补偿费用,超限运输行政性收费及罚款(包含高速公路超限审批手续的办理和超限赔偿费用);

3、乙方必须在启运前及时办理完成公路运输超限证,如因无法及时办理超限证而导致无法驶入高速路段而延误到货日期,乙方承担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如甲方报错货物尺寸和重量致使运输路线发生改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已经提供货物装车及包装前的照片给乙方参考,因车辆无法装载,放空费由乙方承担);

4) 上述运输不包括起运地和目的装卸货物的费用;

三、费用结算

经双方协商约定,费用结算方式为按件数结算;货物运输完成后2、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承担所有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四、双方责任

1)甲方需在发货前三天以电话、书面、传真或电邮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装货通知,乙方收到装货通知后安排车辆确保在约定时间内到达装货地点。

2)乙方车辆到达装货地点后,甲方需在48小时内完成装车作业(夜晚除外);装车完毕后,乙方检查货物是否完好,如没有异议则在提货单上签收确认;如发现货物有破损,需在现场及时提出,与甲方协商,办理好货物破损记录和交接手续方可启运。如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装车作业,乙方则向甲放收取1000元/天/车的压车费。

3)乙方承诺车辆装裁完货物启运后扎不牢固等)中途发生货物损坏的或延误到达日期的,乙方将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乙方需在事发后一小时内通知甲方,并保护好现场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工作。

4)乙方车辆到达工地后甲方需在48小时内完成卸车作业(夜晚上除外),并检查货物是否完好,如发现货物有破损,需在现场即时提出,双方协商办理好货物破损记录和交接手续;如没有异议则在送货单上签收确认后,甲乙双方确认该车运输任务完成。如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卸车作业,乙方则向甲方收取¥1000元/天/车的压车费。

5)运输路线由乙方自行制定路线,乙方需负责对所指定运输路线的通行保证,同时确保不因运输道路宽度等因素所造成设备的损坏、扣押、滞停等情况的出现。如造成以上所述情况,乙方需自行解决,因此造成甲方工程后影响,甲方有权保留追究乙方的责任权利。

6)乙方确保所提供车辆的合法性,并拥有符合相关国家规定的证件和已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导致车辆扣押,则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其他条款:

1)如因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按照事故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2)甲乙双方就本合同项下发生的纠纷或争议的解决地点为中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甲乙双方往来过程中的各项文件、单据、传真、E-mail等作为本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若要求终止本协议,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协商后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