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双方当事人
甲方: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乙方: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第二条根据法律,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设备一事,商定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合同款。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
第四条:包装和质量
所有设备型号与所订相符,保证原装正品。
第五条:付款条件及交货期限款到1周内发货。乙方负责将设备以汽运的方式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深圳市内免费送货。
第六条:违约责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甲乙双方一方对合同违约,概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向另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上述设备是乙方专门为甲方订购,甲方不得取消合同。
2.甲方收到货品应及时验收并给予签认,如发现货物数量短缺、包装不齐及遗漏配件等现象,甲方应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保持原状送至乙方公司,逾期则按甲方验收合格处理。
3.乙方应确保按时交货,如延迟一天,须交付甲方相应延迟货物款项的千分之三作为赔偿金;甲方应确保按时付款,如延时一天,须交付乙方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七条:售后服务
合同所有产品产品在1年内免费保修,喇叭除外(人为不当使用、损耗件及自然灾害造成损坏除外)。所供产品终身维护,超过免费保修期只收合理维修成本费用。
第八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水灾、火灾、地震、台风、罢工、战争、。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行的时间作相应延长。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在三日内电告另一方。
第九条:仲裁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仲裁地点在深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凡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往来信件、函电、传真和其他书面文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