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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动物防疫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

2024-06-26 来源:星星旅游

某动物防疫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

动物防疫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动物卫生监督依法行政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市旗区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动物防疫监督所按照一般程序已办结的动物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案卷。

第三条 评查标准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印发的《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农办政[ ]4 号)文件要求进行。

第四条 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案卷评查组(3-5 人),负责本行政区域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第五条 案卷评查工作采取抽查的办法,对各旗区每年查办的案件至少抽查一次。抽查的方法为随机抽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随机抽取案卷、查阅有关文件资料、逐卷点评、反馈情况等进行。

第六条 案卷评查情况、应书面记录在评查表内,并由评查人签名,案卷评查应当一案一评。

第七条 评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剖析典型案件,将评查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予以推广对优秀案卷和优秀办案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纠正,并将评查结果及整改措施做出书面报告。

第八条 案卷经评查后,实行评分制,平均得分在 95 分以上的,单位应在年终对办案人员进行表彰,平均得分在 70 分以下的,应当对办案人员进行再培训,对两次评查得分均低于 70 分的办案人员,不得继续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