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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

2024-06-26 来源:星星旅游

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

为顺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根据《____年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按县域整体推进,以提升监管能力为目标,以落实监管责任和生产单位主体责任为着力点,以完善监管条件为抓手,以形成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为核心,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引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创新,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创建目标

(一)构建“政府负总责,县、乡镇(街道)有机构,监管到村社,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二)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三)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标准化、“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四大体系”建设,建立质量承诺、信息、“黑名单”、产地准出“四项制度”。

(四)加强诚信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责任告知率达到100%。

(五)本县生产的茶叶、粮食、果蔬、食用菌、生猪和水产养殖等农产品及“三品一标”产品的抽检合格率均需达到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六)特色产业茶叶、果蔬、稻花鱼、鳗鱼、百年蔗、生猪、食用菌等优势农产品实施全程标准化生产,农业标准转化率达到100%,标准入户率达到60%。基本实现全程质量控制和品牌化销售。

(七)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每月28日向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各乡镇(街道)绩效考核范围。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县农业农村局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配全专职监管人员,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县9个乡镇(街道)设立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要围绕“八有”(即有牌子、有岗位、有人员、有制度、有档案、有设备、有专项行动、有基本经费)的要求进行建设和完善;全县102个行政村、7个社区各配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全覆盖,能有效开展监管和服务指导工作。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构建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为核心,乡镇(街道)建立检测室,生产基地设立检测点的监测网络。要加快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项目建设,配齐检测仪器设备,配全专职检测人员,同时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培训;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农产品速测室,配备农残速测仪和至少1名专职检测人员;鼓励和支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主要基地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器,开展农产品自律性检测。

(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一是制定主要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规范和标准,着力将相关标准集成转化为符合当地生产实际的简明操作手册、明白纸等,让农民看得懂、能实用。二是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大力推动“三园两场”(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推行“以企业为龙头、基地为依托、标准为核心、品牌为引领、市场为导向”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三是推动“三品一标”认证,强化证后监管。大力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稳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强化认证产品监管,严厉打击假冒行为,维护品牌公信力。四是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并从政策上给予扶持。五是巩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县”和“省级信息进村入户示点县”建设成果。

(五)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法监管能力。一是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执法范围,依托农业综合执法和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队伍,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和查处力度。二是大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全县农业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三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按照“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许可后的跟踪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四是建立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完善和落实农资市场日常监管与执法巡查制度,建立健全巡查记录。五是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活动,定期通报农资质量抽检结果,公开曝光不合格农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六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七是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案件移送、大案要案督办等工作机制。八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借助媒体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等,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六)强化源头治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一是强化生产准入。依法规范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登记注册和审批管理。二是规范经营行为。全面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备案许可,强化经营准入管理,落实农业投入品经营诚信档案和购销台账,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推动兽药良好经营规范的实施,推广农资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着力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提高优质放心农业投入品覆盖面。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构建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将农业投入品纳入可追溯的信息化监管范围。四是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监测抽查制度,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严防农业投入品乱用和滥用,依法落实兽药休药期和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

(七)积极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质量安全“一品一码”追溯管理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证明制度,加强畜禽产地检疫,加强对产地准出工作的指导服务和验证抽检,做好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和顺畅流通。以茶叶、粮食、果蔬、食用菌、水产品为重点,通过农业“三品”认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借助申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机遇,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制度建设。鼓励农产品分级包装和贴码销售。

(八)强化畜禽屠宰监管,切实做好无害化处理。一是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严格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强化巡查抽检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病死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政策措施,指导生产经营者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落实无害化处理责任。

(九)加强诚信建设,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一是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三品一标”企业率先设立质量内检员。二是强化对农产品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三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活动”,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一批影响力、带动力较强的企业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签字仪式,加强对承诺企业履行责任的监管,督促其率先履行责任,承担起保障质量安全的道德使命,走质量为本、诚信至上的生产经营之道。四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积极推行农业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实施“黑名单”制度,公布失信农产品企业名单,促进行业自律,培育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五是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建立社会共治机制。

(十)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农时,强化执法监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隐患。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农资打假、茶叶农残超标、病死猪违法销售专项整治行动。

(十一)依托农民创业园建设项目,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核心示范基地。依托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大力推广市欣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葵无露”、“牛奶酵素”等生物防治技术,提升产品绿色品质和产品质量安全。参照县南坡湾生态园葡萄产业、稻田养鱼示范基地产业,力争打造一批实施标准种植、水肥一体化、化肥零增长的示范基地。

(十二)发展生态农业,实现绿色发展。一是推动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实现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二是加大生态保护力度,落实综合整治。三是发展绿色经济,将其作为区域经济的主导。四是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作为发展生态农业重要措施和节约型农业生产模式。

(十三)深入实施品牌战略,推动特色经济发展。通过“政府带动、企业联动、农户参与”的方式,“培养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以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为平台,把分散的农户通过新的经济模式与市场紧密相连;通过打造“绿茶”、“红茶”、“万前百年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武夷山水”区域公用品牌,提高县农产品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

(十四)注重风险预警。强化对我县主要农产品:茶叶禁限用农药、肉鸡养殖非法添加抗生素等药物、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生食果蔬的卫生状况等的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

(十五)强化应急处置。制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职责任务,加快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成立县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查,县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具体名单见 )。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创建联系工作,积极总结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二)落实经费投入,提高保障能力。县政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农产品监管和检测工作经费,并将尽快落实监管体系所需机构、人员、设备。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县里政策,加大投入,增加监管手段,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社会氛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生产标准宣传培训为重点,指导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生产者开展标准化生产,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自觉建立生产记录,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以及科技下乡等活动对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进行宣传。通过宣传培训,使广大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水平,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创建合力。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优势,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开展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在依法履行自身监管职责的同时,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