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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场经营权转让合同

2024-06-26 来源:星星旅游

山场经营权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发挥山场最佳经济效益,甲方在稳定所有权,搞清经营权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将该户座落在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经营。

一、第一块山场东至谭至勇交界沟,南至山岗,西至王根友交界沟,北至山脚;第二块山场东至王根友交界沟,南至山岗,西至卫家湾交界沟,北至山脚。

二、转让期五十年,自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转让金:两块共计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四、在转让经营期限内山场一切经营权和经营方式由乙方自行安排,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阻挠和干涉,乙方并享有继承权和转让权。

五、在经营期间内乙方享有经营权、收益权、处分权、继承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乙方索要财物。

六、乙方经营期满后,如果山场树木没采伐完,按市场价格转给甲方。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昌桥林业站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