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职业中专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方案以强化全体教职员工“质量立校”的意识,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为根本目的;学习并借鉴先进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经验和模式,健全我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推动教研教改,激励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为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提供决策依据;为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学校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的实施和改革提供可靠依据。
二、评价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标准科学、内容全面。
2.不同主体独立评价的原则:教务科就常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按《衡阳县职业中专常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实施管理和考核。实习科按照《衡阳县职业中专实验实习教学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督导室主要通过课堂听课、组织学生座谈的方式对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效果进行评价。学生主要通过填写问卷调查的方式对科任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等进行评价。学生的问卷调查每学期两次(期中、期末各一次),直接由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小组组织进行;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在我校校园网上建立平台,逐步实行网上评价。
3.正向激励原则:评价的目的在于给教师提供反馈信息,便于教师对照检查,激励教师不断进步,从而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三、具体评价办法
1.成立衡阳县职业中专教育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组长由校
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学和实习的副校长担任;组员为教务科、教研室、实习科的正副科长以及督导部门成员。
2.评价主体:
教务科按照《衡阳县职业中专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对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实施常规性的管理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按本方案进行处置,计入总的考核结论。
实习科按照《衡阳县职业中专实验实习教学管理制度》对实验实习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按照本方案进行处置,计入总的考核结论。
教研室对教师参加教研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登记,并按照本方案进行处置,计入总的考核结论。
督导员以随机听课的方式每个学期对对每个教师听课2节以上,(如果发现某一教师的教学存在严重问题,则跟踪听课直到问题解决为止。)并对所有教师的教学态度,业务水平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价,然后按照本方案进行处置,列入总的考核结论。
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评价由质量评估小组直接组织,每个学期分别在半期和期末对所有教师搞两次学生问卷调查。并按照本方案进行处置,记入总的考核结论中。在校园网运行成熟的前提下,逐步尝试学生网上评价。
学生到企业参加实践活动,活动结束时,企业除了对学生的表现进行鉴定外,对我校教师的组织管理和操作指导等方面工作进行鉴定,填写我校制作的鉴定表。学校再按照本方案的规定进行处置,并记入总的考核结论。
3.评价对象:全体教师、兼课的校务会成员。
4.评价结果的形成
对教师的总评价以计分的方式体现。五类评价主体独立形成结论,并按给定的权重计入总分中。由于公共课与专业课的评价主体有区别,所以,分公共课和专业课两个标准进行计分。
专业课教师评价计分标准
公共课教师评评分标准
根据各个评价主体的评价侧重点和特点,另行制定评价标准,每个单项标准总分为100分,对某一特定教师的评价,先由各评价主体根据单项标准按百分制计分,然后按以上的权重计入总评分。
5.评价结果的处置
由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对各个评价主体的评价进行汇总,然后得出每个教师的总评分。并根据得分结果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等级划分,共分4个等级:A类为优秀,占10%;B类为良好,占20%;C类为合格,占65%;D类为基本合格,占5%。由于专业课教师和公共课教师的评价主体不一样,也按照两个系列划分等级。
衡阳县职业中专
20__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