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专业教学计划
一、招生对象与学制
(一)招生对象
本专业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二)学制
全日制学制3年。
二、培养目标
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种植业第一线工作的植物生产、服务和经营人员或升入对口的高等院校继续深造。
三、知识结构、能力结构
(一)知识结构
1.基础知识
德育、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与健康、化学等。
2.专业理论知识
植物生产与环境、农业生物技术、农业经营与管理、农业机具使用与维护、农业科学实验与新技术推广等。
3.专业知识
根据岗位的具体要求确定。如农作物生产技术、植物保护技术、蔬菜生产技术、林果生产技术、农产品贮藏加工等。
4.职业技能
根据岗位的具体要求确定。如农作物及相应工种的职业技能。
5.选修其他学科的知识
如选修养殖专业的课程等。
(二)能力结构
1.通用能力
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竞争与合作能力。
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
2.专业能力
识别植物、土壤类别等的能力。
组织培养的操作及应用能力。
农业科学实验和新技术开发推广能力。
农业经营管理能力。
四、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
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是:基础理论教学做到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专业课不单纯追求学科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而应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强化实践教学,形成一个以能力培养为中心的教学体系。
整个教学活动分为5个模块,每一模块包含若干课程。
(一)文化课模块
教学目标:以马列主义、毛思想和邓理论为指导,通过教育教学活动,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其科学文化素养,打好学习专业知识、掌握职业技能和接受继续教育的基础,以提高专业学习的质量和效率,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奠定知识和能力基础。
教学要求:文化课教学应与专业课教学相结合,应加强能力的训练和培养,并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紧密联系,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各门课程教学之中都应重视融入德育内容。
文化课课程设置及学时(含实验时数)分配见表1。表1文化课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
教学目标:通过传授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学生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奠定基础。教学要求:向学生传授本专业所必需的专业基础知识,课程内容应对各专业课程具有针对性和连贯性。
本模块课程应以综合化课程为主。其中,植物生产与环境课程综合了植物学、植物生理学、基础生物化学、土壤肥料、农业气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农业生物技术课程综合了作物遗传、作物育种、农业微生物、作物组织培养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农业科学实验与新技术推广课程综合了田间试验设计与统计分析、农业推广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专业通修课课程设置及学时(含实验、实习时数)分配见表2。表2专业通修课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
教学目标:通过传授从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使学生具有过硬的专业综合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掌握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和必需的经营管理知识。教学要求:各课程模块的内容要紧紧围绕培养目标,以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业产业化进程对人才的需求来确定教学内容。要紧密结合生产实际,传授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要体现实用性,并有一定的超前性。要增加课程内容的科技含量,使学生真正具备致富和创业本领。专业课课程设置及学时(含实验、实习时数)分配见表3。表3专业课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
(四)技能实训课模块教学目标:围绕专业通修课和专业课的教学目标,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强化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增强学生毕业后的就业竞争力和创业能力。
教学要求:通过技能实训、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以及各类岗前培训等,使学生基本具备职业岗位(岗位群)所要求的应职岗位能力。技能实训分两部分安排,一部分开设综合实践课,主要训练学生的专业基本技能,安排在第1~5学期进行,每周2学时,根据教学进程和农事季节组织安排;另一部分为生产实习,主要训练学生的综合技能,在第3~5学期共安排8周,第6学期安排14周。
技能实训课项目安排及学时分配见表4。表4技能实训课项目安排及学时分配
验工、园艺工、花卉工、绿化工、草坪工、果树工、蔬菜工、食用菌工、种苗工、制茶工、茶叶栽培工、植保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农机修理工和农机燃油系修理工等。学生可根据所学的专业(专门化方向)自行选择其中的一至几个工种申请培训、考核和鉴定。五、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安排(一)教育教学时间分配
3年总周数约为150周。其中入学与毕业教育1周,军训1周,教学时间约为106周,劳动5周,复习考核6周,寒暑假26周,机动约为5周。具体时间分配见表6。
表6教育教学时间分配
(二)教学学时比例
教学活动总学时数为3287。文化课与专业课程(含专业通修课、专业课、技能实训课和选修课)的学时比例约为4∶6,即文化课为1265学时,专业通修课为492学时,专业课为395学时,技能实训课为820学时,选修课为315学时,见表7。专业通修课、专业课和选修课的理论教学时数(762学时)与各类实践教学时数(1180学时)之比约为1∶1.5。理论教学(含实验、选修课)每周学时数为28~30,教学实习、综合实践原则上按每周30~40学时安排。学生在校学习(包括教学实习)时间原则上为5学期,集中综合实习时间一般不超过1学期。
表7教学学时比例
1.合理安排教学时间,原则上第1~3学期以文化课为主,第3~4学期以专业通修课为主,第4~5学期以专业课程为主,第6学期进行毕业综合实践。具体安排时,应以专业教学为中心,按照农事季节组织教学,但应注意学生技能形成的顺序性、衔接性和整体性,使教学过程各部分的内容尽量自然、连贯。
2.学校应在学期结束前3~5周内公布下学期各年级必修课、选修课开设情况,将学生申报情况汇总后,由学校教务部门在放假前公布选修结果。
3.转变教学观念,改变教学方法,努力实现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和教学媒体的有效组合,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的作用。
4.教学主管部门要对教学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教学活动按计划顺利执行。
七、成绩考核
1.对本课程设置所确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应进行理论知识或职业技能考核。理论成绩考核采取考试、考查两种方式,每学期考试课程一般为3门,其余均为考查课程。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定,考查成绩与实训技能成绩按优、良、及格、不及格4级标准评定。
2.每一门课程均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的标准和考核方式进行严格的考核,成绩合格的学生,可取得毕业资格。允许学生对不合格课程进行补修和补考。
3.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应鼓励选修第二专业或其他课程,经学校批准可提前参加毕业实习、社会实践和创业实践等。
4.对于在规定年限内难以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发给结业证书。学生可在结业后2~3年内,参加学校认可的培训和考核,成绩达到规定合格标准的,可取得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