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村民委员会):_________________ 村主任: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_____________( 与孩子关系)
为帮助留守流动儿童少年解决生活、学习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金沙县人民政府关 加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确保留守儿童少年得到应有关爱和照顾,有效促进其健康成长,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留守儿童少年家长或监护人的职责与义务
1.每周至少给孩子打一个问候电话沟通感情,了解孩子学习、生活、思想等方面的情况,给予孩子的关爱问候,让留守孩子感受到亲情和温暖。
2.每月给孩子写一封信,通过情感交流,引导孩子自强自立,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坚毅、学会拼搏、健康成长。
3.每月至少主动向老师或村主任了解一次孩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思想等方面的表现情况,鼓励孩子正确面对困难与挫折,树立信心,克服困难,认真学习,积极进取。
4.每半年至少回一次家,及时解决孩子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让孩子安心学习、快乐成长。
5.按时保证留守儿童少年的日常基本费用,存在生活困难,要及时向所在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办部门申请解决,并将困难情况告知学校,请求学校协助联系相关部门或团体帮助解决。
6.配合甲方加强对儿童的管理,带孩子外出必须告知甲方,带出后的安全监管由乙方负责。
7.双方保持经常联系,沟通孩子成长过程中遇到困难,乙方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老师和村负责人,确保随时通讯联系畅通。否则,留守儿童少年校内外出现意外事故甲方不能及时告知所产生的
后果由乙方承担。
8.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确保被监护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村民委员会职责与义务
1.村民委员会包保帮扶联系人,及时与留守儿童少年的家长或监护人沟通,如实告知留守儿童少年在校生活状况和学习情况、思想表现、情感和心理状态。
2.切实关注留守儿童少年的心理健康成长问题。每月与留守儿童少年交心谈心一次以上,引导孩子们正确处理学习、生活、生理等方面遇到的困惑,教育他们以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面对困难,及时进行安全用电、防火、防水、食品安全等教育。
3.不歧视、排斥留守儿童少年,优先给留守儿童少年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4.针对留守孩子存在的实际困难,采取针对性措施分类施助。
三、本协议一学期签一次,一式三份,甲、乙方及帮扶联系人各一份,签字后生效。
村主任(签名):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包保帮扶联系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民政部门负责人:___________ 周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615
家长或委托监护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