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采购的保密原则有以下几点:
1、建设单位认为属于涉密工程的,应当根据有关保密规定先行拟定工程的密级并采取保密措施,经本机关、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
2、经确认属于涉密工程的,必须采取严格的保密管理措施,可以不公开招标;经审查不属于涉密工程的,应当解除拟定密级,按照一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3、建设单位应当对拟承担涉密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审计等任务的单位进行保密审查,选择具有保密资质或具备保密条件的单位进行议标、定标。
涉密采购保密管理应达到如下要求:
1、采购人为涉密采购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集中采购机构、评审人员、供应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密协议以及采购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保密管理责任;
2、采购人应当选择具备相应保密资质或者符合保密条件的供应商承担涉密采购项目;
3、采购人应当成立或者指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涉密采购项目保密管理工作;
4、采购人应当制定涉密采购项目保密管理方案,明确采购各环节保密要点及管理责任;
5、采购人应当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明确具体保密事项和保密管理要求;
6、采购人应当与参与涉密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有关评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管理要求;
7、采购人应当指导、监督、协调供应商做好涉密政府采购项目中的保密管理工作;
8、法律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保密措施。
综上所述,涉密采购是指涉及国家秘密、公开后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的政府采购行为。涉密采购从性质上讲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所采购的工程、货物和服务本身就属于国家秘密,如果公开采购就造成泄密;一种是所采购的工程、货物和服务本身不属于国家秘密,但采购的用途涉及国家秘密,如果公开采购就会威胁国家秘密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