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典当的概述
房屋典当又称典卖,房屋典权既可规定期限,也可以不规定期限。规定期限的,如出典人不在期限内交纳典金赎回房屋,该房屋即归典权人所有。没有规定期限的,出典人可以随时回赎。典权持有人在典期内将典权转让他人,叫转典。转典必须在原典期内之内,否则无意义。如出典人在合同中规定不许转典,则典权人无权转典。产权所有人出典房屋,必须填写典契,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相比较而言,房屋典当与抵押有相似之处。但承典人对处置较房屋抵押人要大一些,因为典权意味着实际占用和使用房屋。
典当概念房屋典当指承典人支付一定的典金,占有出典的房屋,并进行使用、收益,典期届满时,由出典人偿还典金赎回出典房屋的法律行为。设典时,一般应明确典期,出典人应在典期届满时交还典价和相应利息从约定赎回出典的房屋,也可以双方约定,由承典人补足典房的差额而实际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二、房屋典当风险有哪些
1、典当行青睐房产典当不排除受高收益驱动
近几年,房产典当成为我市各家典当行的重头业务,一方面是市场需求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也是典当行看中了房产典当的高收益,有所侧重的结果。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市各家典当行收取的房产典当月综合服务费为2。7%,虽然它相对民品典当收取的月综合服务费4。2%要低得多,但由于房产典侠资金一般都在几十万元,所以收益还是非常高的。
一笔房产典当相当于几十七民品典当,而且资金回收较快,这么高的回报率,典当行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当然首选房产典当了。一位业内人士一语道破了典当行热衷于房产典当的缘由。
2、房产典当业务比例过重当心绝当带来资金风险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作为一个特殊的流通行业典当行的市场准人非常严格,审批机关涉及商务、公安和工商等部门,而对于典当行开展资金风险较大的房产典当业务,新出台的《典当行管理办法》更是设置了高门槛——注册资金必须达到500万元。
房产典当业务的资金风险很大,一笔房典的资金就得十几、几十万元,典当行如果放出十多笔,所占资金就达数百万元,如果其中出现绝当,抵押变现难以实现,导致资金无法在短时间内收回,那么将使典当行的经营陷人困境。荣昌典当行经理朱林涛认为:典当行在办理房产典当业务时,应把风险控制当成第一要务,除了要对抵押的房产进行严格的调查,办理房产登记等相关的手续外,还要问清贷款用途,对于那些投资意向不明,借贷资金过大的,—般不应予以考虑,也就是说,要使房产典当业务实现良性发展,典当行决不能只看收益而忽视风险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