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甲方投资的位于 省的 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1. 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资兴办;
2.乙方全权委托甲方经营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报酬:
(1)每月固定工资 元;
(2)若月营业额达 元(包括 元),按月营业额 %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 元- 元,按超 元部分按 %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 元以上,则超 元部分按 %计提奖金。
(3)乙方领取报酬时间为下 个月的 日。
4.甲方应按月将经营情况书面告之乙方;
5.甲方应合法经营;并承担因违法经营而给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损失;
6.甲方与钟坚明就酒吧事宜所签协议系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签署;
7.为方便酒吧经营,乙方出资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义购买汽车一辆,车辆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
8.在经营期内,涉及酒吧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
9.经营期满后,洒吧若经营亏损,则甲方应承担 %部分亏损额,乙方承担 %部分;
10.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1.经营期内,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酒吧无法经营,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1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经营期内以转让、出购等方式处置酒吧;
13.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另订协议明确是否续签;
1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