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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诉状 篇4

2024-07-16 来源:星星旅游

  原告:李某某,女,汉族,19xx年X月XX日生,住址:南京市xx区某某新寓X幢号X室,身份证号码:,电话:

  被告:吴某某,男,汉族,19xx年X月X日生,住址:南京市xx区某某新寓X幢号X室,身份证号码:,电话:

  诉 讼 请 求:

  1、依法判决被告履行离婚协议的义务,即将位于南京市xx区某某新寓X幢号X室、X室房屋产权过户;

  2、依法判决被告将苏ADS福特汽车(价值10万元)交归原告,并办理过户手续;

  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 实 和 理 由:

  20xx年,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吴某某双方登记结婚,于20xx年X月XX日,双方的婚生子为小吴某某出生。因原告与被告的夫妻感情破裂,于20__年X月XX日,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在南京市xx区民政局领取了离婚证。在该协议中,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约定为:位于南京市xx区某某新寓X幢号X室、X室及号X室、X室共四套房子产权为李某某、小吴某某共有;苏ADS福特汽车一辆归李某某所有,8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

  目前,位于南京市xx区某某新寓X幢号X室、X室两套房屋的.产权证登记在被告和小吴某某的名下;位于南京市xx区某某新寓X幢号X室、X室两套房屋的产权证登记在原告和小吴某某的名下;苏ADS福特汽车的行车证登记在被告名下,并由被告实际占有使用。

  现在,原被告双方已经离婚10个月之久,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履行离婚协议的义务,将上述房屋产权办理变更过户手续,将苏ADS福特汽车交给原告,均遭到被告的无理拒绝。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不履行离婚协议义务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特提起诉讼,请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起 诉 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