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民法典》等____省、市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__001_则,经__001_过协__001_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矿产资源、无主埋藏物____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第二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省市街道村,面积为亩。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图》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图》已经__001_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宗地,土地用途为用地,乙方利用该地块。
第四条该幅土地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__001_存在的建筑物、构造物及建筑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使用。
第五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年整。
第六条续租
6.1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2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应当至迟于租赁年限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
6.3除根据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甲方不能中止合同。
6.4经__001_批准准予续期的,双方应当在获得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乙方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6.5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续期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未做出是否续期的决定,则本合同自动续租,租赁期限不变。本合同各项约定之条款如有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相冲突,则在双方达成协__001_议之前自动适用最近的法律、法规的条文。
6.6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应将土地权属恢复至签订本合同之时的土地权属状况。甲方按的规定予以补偿。乙方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书。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租金标准及支付
7.1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其他有关的土地费。
7.2本合同出租宗地经__001_依法成立的土地评估机构评定,土地使用权租金每亩为元每年,
7.3租金支付方式为:
第九条甲方提前收回与补偿
9.1提前收回
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有以下事项之一,甲方应当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终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9.
1.1因国家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9.
1.2因国家国防建设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9.
1.3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9.
1.4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9.
1.5为实施____市规划进行旧____区改建或因兴建经__001_省政府批准的____区的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
9.
1.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9.2补偿
9.
2.1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
9.
2.3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未占用的土地部分继续有效
9.
2.3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对乙方给予合理补偿。补偿金额先由双方协__001_商确定。协__001_商不一致,则甲方应按的规定和乙方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予以相应的补偿。
9.
2.4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征用土地方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甲方依法和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当在收回6个月前,将租赁地块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承租人。
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1.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幅土地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3甲方有义务协__001_助乙方办理相关登记、审批手续
1.4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1.5如乙方有违约或违法行为,则甲方有权责令限期纠正,并可视情节的严重程度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6甲方保证该幅土地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不设立任何抵押权。
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乙方有义务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2.2乙方有义务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2.3乙方出于生产经__001_营的需要,依法定程序可以在该幅土地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在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或本合同租赁期满未能获得续租情况下,由乙方自行处置
2.4乙方可以将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为与他人合作、联营的条件
2.5乙方有自由处分该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权利。
第十三条乙方在租赁用地报经__001_政府批准之日起15天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4.1甲乙双方均可以解除的情形:
4.
1.1双方协__001_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4.
1.2因不可抗力,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已经__001_没有意义的
4.
1.3非任何一方原__001_因,该幅土地灭失的
4.
1.4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4.2甲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4.
2.1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4.
2.2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4.
2.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土地租金,逾期90天以上的
4.
2.4本合同另有约定的。
4.3乙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4.
3.1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4.
3.2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4.
3.3因乙方撤销、迁移、破产等原__001_因,停止使用该幅土地的。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5.1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项,从延迟付款之日起,每天按应缴纳款项的缴纳滞纳金。
5.2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之约定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应在乙方收到解除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已收取租金总额的%违约金。以上违约金支付不影响乙方就其生产经__001_营经__001_济损失向甲方索取赔偿损失的权利。
5.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一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守约方赔偿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预见的损失。如双方都有过错,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经__001_济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司法鉴定费和取证费等费用。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__001_商解决,协__001_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期间无争议部分的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附则
7.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__001_双方协__001_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本合同的两个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
7.3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发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7.4本合同经__001_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报政府批准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时间:时间